家长注意!天津这一区住房学位控制实施意见定了!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武清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对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内住房实施学位控制方案公布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1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

(一)武清城区内非居住型住房、小产权住房。

(二)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学位控制学校包括:杨村第八小学、杨村第十小学、杨村第十四小学、杨村光明道小学、杨村第五中学、杨村第八中学、杨村光明道中学等学校。

三、实施办法

(一)武清城区内非居住型住房、小产权住房控制办法

此类房产不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校的划片范围。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籍均在此房产上,且父母双方在天津市范围内仅有此套房产,可携带有关资料到就近公办学校先行登记,开学前,由教育局统筹安置。

(二)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控制办法

1.学位控制学校学区内每户地址相应学段相应学制(小学6年、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如果同一个房屋地址在对应年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房主和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相同的父母。

2.同一住房入学资格已经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屋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若有入学需求,教育局根据当年招生实施方案,依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3.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视学位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四、有关政策解读

(一)适龄儿童入学首先需符合当年《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各项政策要求,申请以上实施范围内所涉及学校的学生还需符合《武清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每户地址相应学段相应学制(小学6年、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如:2021年某适龄儿童以杨村十小学区内某个房产入学,从该生入学登记之日到其小学毕业(或离校)之日,该房产产权变更后有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不能进入杨村十小就读(招生或转入)。

(三)登记过程中,如需其他相关材料的,家长应积极配合提供。家长应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属实。如果证件、证明不属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涉及事项均以当年招生或当次转学公布政策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武清区教育局。

(五)学位占用情况查询主体为各相关单位。

2021年天津市武清区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读

一、民办学校入学政策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学校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招生简章要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收费标准和入学流程,并报送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二、公办学校入学政策

(一)本区内“人户统一”学生

全部满足以下条件:学生户籍在本区内,并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的户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地址与固定居所的地址一致。

入学办法:在固定居所的地址对应片区学校报名,审验合格后直接入学。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产证等)、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外省回津小升初学生无法打印《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需要提供学生全国系统学籍号(G或L+18位数字)。

办理办法:根据学校类别按照《2021年天津市武清区小升初招生报名指南》中的“工作安排”进行登记审验。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学生

学生户籍在本区内并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的户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但户口簿地址与其父母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不一致。

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或学校)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实际困难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户籍地址以外其他自有产权固定居所入学的,由该居所对应镇街(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产证)、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如果非户籍地址的合法固定居所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外省回津小升初学生无法打印《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需要提供学生全国系统学籍号(G或L+18位数字)。

办理办法:根据学校类别按照《2021年天津市武清区小升初招生报名指南》中的“工作安排”进行登记审验。

(三)武清小学毕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入学办法:以居住证标注的实际住址作为依据。在镇街所属学校片区的,由各镇街教育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置在辖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在教育局直属初中片区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所需材料: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如居住证持有人与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要提供出生证等其他证明抚养关系的相关材料。)

办理办法:根据学校类别按照《2021年天津市武清区小升初招生报名指南》中的“工作安排”进行登记审验。镇街所属片区学生,7月13日至14日,根据学校安排直接到学校进行线下审验。教育局直属初中片区学生,于7月13日至7月14日直接到居住证所在地公办学校进行线下登记,教育局统筹安置后,根据安置学校通知到学校进行线下审验。

(四)拆迁户子女(必须具备武清户籍,并且户籍所在房产正处于拆迁状态。)

入学办法:

(1)在武清区有其他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在自有产权住房所属片区学校预约线下报名,线下审验合格后直接入学。

(2)已经落实并入住还迁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政府城建办提供的证明材料可在还迁房所属片区学校预约线下报名,线下审验合格后直接入学。

(3)未落实还迁房且在武清区内没有其他自有产权住房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先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教育办公室(学校)安置入学,确有实际困难的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教育办公室统一登记协调解决。

(一)武清区民办初中

(二)武清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

(三)武清区镇街公办初中

四、武清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来源:武清教育

新媒体编辑 姜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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