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原文

北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9.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10.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考人员从2021年6月28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北辰区教育资源网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9:00-7月7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3日9:00-7月9日17: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7月17日9:3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09:00-11:00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二代);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面试

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时间为13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8分钟,结构化面谈时间为5分钟。中小学心理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试讲课题于面试前两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另外,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考生须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考点提供黑板、粉笔和电子琴。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中小学心理教师和校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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