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的通知 近日,天津高院印发了 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 供我市各级人民法院 审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时参照执行 小额诉讼案件诉讼标的按照2020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即24397.2元确定(因市统计局统计口径变化,已无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列项,故小额诉讼案件诉讼标的以2020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确定)。 END 来源:天津高法 标签: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 小额诉讼 天津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