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蓟州区无牌电动车整治的通知

蓟州区

关于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为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率,从本月起,公安蓟州分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保证电动自行车100%上牌率和落实电动自行车实名制认证,有效遏制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同时,加大区、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在全区全力营造管理有序、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治理区域和时间

蓟州区行政区域内全面推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11月1日—11月30日为专项治理行动阶段,之后进入常态化治理阶段。

三、工作措施

(一)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公安机关利用街面巡逻、执勤时段,对无牌电动车聚集的重点区域、部位,有的放矢开展查处治理工作。二是加大交通路口执勤警力,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一律采取顶格处罚措施。

(二)设立登记上牌点位。全区28个公安户籍派出所均可为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点位见附件),居民可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于工作日期间到属地派出所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上牌时需携带车主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或居住证)、购车发票和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三)全面加强社会宣传。把社会面宣传引导作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内容,贯穿始终。一方面,通过入户宣传、发放传单、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无牌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引导群众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上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视频等媒体和商场、社区、村庄、车站的电子屏等阵地,全面宣传《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力营造遵规出行、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是助力“创文创卫”的一项重要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迅速推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严格杜绝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区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体,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融媒体中心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及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法案例进行曝光,迅速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区教育局要面向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宣传,大力向教职员工宣传的同时,向学生家长发放专项治理倡议书,让不骑乘无牌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做好信息汇总。各派出所和公安交警支队每周四15时前对本周电动自行车上牌数、查处的未上牌和未佩戴安全头盔数进行统计汇总,汇总结果及时报区委宣传部。

附件:登记上牌点位统计表

公安局蓟州分局

2021年11月1日

各位教师、各位家长:

根据《蓟州区关于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公安蓟州分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对我区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请大家积极响应,严格落实。确保自己家里所有电动车登记上牌,骑、乘电动车时必须戴头盔。同时,向自己的亲友宣传专项治理内容,让不骑乘无牌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创建文明蓟州平安蓟州做贡献!

来源:公安局蓟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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