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学生6500元购买指定平板,学校称自愿,家长:又是“被自愿”

要求学生6500元购买指定平板,学校称自愿,家长:又是“被自愿”。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收费有严格的规定,且任何一项收费都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学校、老师都无权自私收取任何费用;何况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学费等费用都是不收的,按理学生在学习方面不需要承担其他费用了;但是家长们反映,其实花费的其他费用还是非常多的。

比如,按照规定,教育部门允许每门课配备一本练习册之类的教辅用书,但这个费用也在免费规定之内;但学校、老师一般都不会满足于一本教辅用书,往往都要求学生再另行购买,而这个购买必须由学校、老师决定。

于是就出现了广被家长诟病的一种情形:任课老师要求学生到指定的地方购买一本指定的教辅用书,或者一本指定的练习册;要求学生征订一份指定的杂志,等等。这类事情在各地各校普遍存在,假如只是某一门课如此还算不得费用高,但每一门课都是如此,总计费用就较大了。

那么学生能不能不购买?根据学校、老师发的“告家长书”的说法是可以的。为了让这种购买形式合理合法,学校、老师在购买前一般都会发一份“告家长书”,上面讲清所购物品的用途好处,希望学生购买,并要求学生家长写下是否自愿购买的意见并签字。

一般情况下购买一些练习册书籍之类的,家长们尽管心里有想法,但每次金额都不会大,也都掏钱购买的;何况,老师都说了,购买了练习册或书籍后是要统一使用的。假如不购买,明显不是和老师作对?也是和孩子成绩过不去,犯不着,毕竟多做练习提高成绩也是家长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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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实验初级中学要学生购买6500元的平板电脑,学校根本不经手钱,都是家长直接向商家购买,这也应该是自愿行为吧?但家长们却不再像购买一些练习册书籍那样“自愿”好糊弄了,决意向上级投诉反映学校的违规行为。因为家长们觉得这种“自愿”行为“被自愿”成分太足了,实在忍无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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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兴实验初级中学把购买平板电脑和分重点非重点班结合在一起,购买的学生就进重点班。

2.嘉兴实验初级中学要求学生必须购买指定商家的指定平板。

3.嘉兴实验初级中学所提供的平白电脑价格远远高于同类产品,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

4.嘉兴实验初级中学所谓的“平板电脑实验班”(即重点班)购买平板后,日常教学根本和平板电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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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觉得这是彻头彻尾的强买强卖,学校竟还打着“自愿”的旗号,这完全是“被自愿”,为此事家长们曾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但都是不了了之,只得向更高级别的部门反映,才迎来了教育部大督查。

在中小学,这样“被自愿”的事情层出不穷,明明有明确禁止的文件,但一旦被学校冠于“自愿”的名义,有关部门竟然睁一眼闭一眼,家长们只能打落门牙往肚里咽。教育行政部门确实要好好督查一下这类“被自愿”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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