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多地发布“三调”主要数据成果!速看

继北京等多个省(区、市)之后,天津、吉林、辽宁等地也相继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i自然全媒体继续刊登全国各地“三调”主要数据成果,今天推出第二期

天津

一、耕地329561.50公顷(494.34万亩)。其中,水田69528.25公顷(104.28万亩),占21.09%;水浇地257730.23公顷(386.60万亩),占78.21%;旱地2303.02公顷(3.46万亩),占0.70%。耕地主要分布在宝坻、武清、宁河、静海、蓟州5个区,占全市耕地的84.56%。

二、园地36919.82公顷(55.38万亩)。其中,果园36721.85公顷(55.08万亩),占99.46%;其他园地197.97公顷(0.30万亩),占0.54%。园地主要分布在蓟州、静海、滨海新区、武清4个区,占全市园地的80.68%。

三、林地148261.73公顷(222.3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1718.61公顷(47.57万亩),占21.39%;灌木林地12765.56公顷(19.15万亩),占8.61%;其他林地103777.56公顷(155.67万亩),占70.00%。林地主要分布在蓟州、武清、静海、宝坻4个区,占全市林地的77.29%。

四、草地14988.87公顷(22.48万亩)。均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滨海新区、武清、静海、东丽4个区,占全市草地的67.69%。

五、湿地32722.20公顷(49.08万亩)。其中,沿海滩涂16780.14公顷(25.17万亩),占51.28%;内陆滩涂9943.66公顷(14.92万亩),占30.40%;沼泽地5998.40公顷(8.99万亩),占18.32%。湿地主要分布在滨海新区、武清、宁河3个区,占全市湿地的94.9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2245.78公顷(498.3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22506.34公顷(183.76万亩),占36.87%;建制镇用地79889.57公顷(119.83万亩),占24.04%;村庄用地89543.65公顷(134.31万亩),占26.95%;采矿用地34014.72公顷(51.02万亩),占10.2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291.50公顷(9.45万亩),占1.90%。

七、交通运输用地45295.53公顷(67.9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5289.00公顷(7.93万亩),占11.67%;轨道交通用地801.30公顷(1.20万亩),占1.77%;公路用地25235.88公顷(37.86万亩),占55.73%;农村道路10004.89公顷(15.02万亩),占22.11%;机场用地1232.71公顷(1.84万亩),占2.71%;港口码头用地2622.78公顷(3.93万亩),占5.78%;管道运输用地108.97公顷(0.16万亩),占0.2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7308.02公顷(355.9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5418.66公顷(38.13万亩),占10.71%;水库水面36732.44公顷(55.07万亩),占15.47%;坑塘水面82645.03公顷(123.98万亩),占34.83%;沟渠78716.30公顷(118.07万亩),占33.17%;水工建筑用地13795.59公顷(20.71万亩),占5.82%。水域主要分布在滨海新区、宁河、宝坻、静海、武清5个区,占全市水域的77.46%。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吉林

一、耕地7498498.02公顷(11247.75万亩)。其中,水田981863.82公顷(1472.80万亩),占13.09%;水浇地40385.30公顷(60.58万亩),占0.54%;旱地6476248.90公顷(9714.37万亩),占86.37%。长春、白城、松原、四平等4个地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7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497756.50公顷(8246.63万亩),占全省耕地的73.3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78197.90公顷(1767.30万亩),占15.7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69818.99公顷(1154.73万亩),占10.2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1147.51公顷(76.72万亩),占0.6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77.12公顷(2.37万亩),占0.02%。

二、种植园用地76464.32公顷(114.70万亩)。其中,果园40722.50公顷(61.09万亩),占53.26%;其他园地35741.82公顷(53.61万亩),占46.74%。园地主要分布在通化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白山市、吉林市等4个地区,占全省园地的83%。

三、林地8759045.60公顷(13138.5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8381216.64公顷(12571.82万亩),占95.69%;灌木林地42423.54公顷(63.64万亩),占0.48%;其他林地335405.42公顷(503.11万亩),占3.8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市、白山市等3个地区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林地的77%。

四、草地674739.00公顷(1012.11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65413.03公顷(248.12万亩),占24.52%;人工牧草地11142.87公顷(16.71万亩),占1.65%;其他草地498183.10公顷(747.28万亩),占73.83%。草地主要分布在白城市、松原市2个地区,占全省草地的85%。

五、湿地230275.64公顷(345.4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省范围内分布有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等5个二级类。其中,森林沼泽30566.78公顷(45.85万亩),占13.28%;灌丛沼泽6754.90公顷(10.13万亩),占2.93%;沼泽草地60428.49公顷(90.64万亩),占26.24%;内陆滩涂88466.59公顷(132.70万亩),占38.42%;沼泽地44058.88公顷(66.09万亩),占19.13%。湿地主要分布在白城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松原市等3个地区,占全省湿地的8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50911.98公顷(1276.3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25635.35公顷(188.45万亩),占14.77%;建制镇用地73584.62公顷(110.38万亩),占8.65%;村庄用地610212.61公顷(915.33万亩),占71.71%;采矿用地28189.61公顷(42.28万亩),占3.3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289.79公顷(19.93万亩),占1.56%。

七、交通运输用地264596.93公顷(396.9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8647.93公顷(27.97万亩),占7.05%;轨道交通用地165.89公顷(0.25万亩),占0.06%;公路用地103040.69公顷(154.56万亩),占38.94%;农村道路141054.32公顷(211.59万亩),占53.31%;机场用地1360.98公顷(2.04万亩),占0.52%;港口码头用地36.17公顷(0.05万亩), 占0.01%;管道运输用地290.95公顷(0.44万亩),占0.1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98069.92公顷(897.1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84373.53公顷(276.55万亩),占30.83%;湖泊水面53948.02公顷(80.92万亩),占9.02%;水库水面148761.62公顷(223.14万亩),占24.87%;坑塘水面124098.38公顷(186.15万亩),占20.75%;沟渠68718.11公顷(103.08万亩),占11.49%;水工建筑用地18170.26公顷(27.26万亩),占3.04%。白城市、松原市、吉林市、长春市等4个地区水域面积较大,占全省水域的70%。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辽宁

一、耕地518.21万公顷(7773.22万亩)。其中,水田65.01万公顷(975.15万亩),占12.55%;水浇地19.49万公顷(292.44万亩),占3.76%;旱地433.71万公顷(6505.64万亩),占83.69%。

二、园地52.79万公顷(791.78万亩)。其中,果园50.91万公顷(763.67万亩),占96.46%;其他园地1.88万公顷(28.10万亩),占3.54%。

三、林地601.57万公顷(9023.56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51.63万公顷(6774.49万亩),占75.07%;灌木林地80.77万公顷(1211.49万亩),占13.43%;其他林地69.17万公顷(1037.58万亩),占11.50%。

四、草地48.72万公顷(730.82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5.86万公顷(87.83万亩),占12.03%;人工牧草地0.07万公顷(1.06万亩),占0.14%;其他草地42.79万公顷(641.93万亩),占87.83%。

五、湿地28.64万公顷(429.67万亩)。其中,沼泽草地0.38万公顷(5.69万亩),占1.33%;沿海滩涂13.81万公顷(207.08万亩),占48.22%;内陆滩涂8.67万公顷(130.11万亩),占30.27%;沼泽地5.78万公顷(86.76万亩),占20.1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1.62万公顷(1974.24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4.49万公顷(367.30万亩),占18.61%;建制镇用地12.32万公顷(184.82万亩),占9.36%;村庄用地78.87万公顷(1183.06万亩),占59.92%;采矿用地13.51万公顷(202.57万亩),占10.2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43万公顷(36.49万亩),占1.85%。

七、交通运输用地30.89万公顷(463.3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81万公顷(42.19万亩),占9.10%;轨道交通用地0.06万公顷(1.01万亩),占0.19%;公路用地12.42万公顷(186.27万亩),占40.21%;农村道路14.06万公顷(210.86万亩),占45.52%;机场用地0.38万公顷(5.71万亩),占1.23%;港口码头用地1.14万公顷(17.05万亩),占3.69%;管道运输用地0.02万公顷(0.25万亩),占0.0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9.16万公顷(1037.3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5.82万公顷(387.21万亩),占37.33%;湖泊水面0.03万公顷(0.46万亩),占0.04%;水库水面10.60万公顷(159.02万亩),占15.33%;坑塘水面21.17万公顷(317.59万亩),占30.61%;沟渠9.25万公顷(138.79万亩),占13.38%;水工建筑用地2.29万公顷(34.30万亩),占3.31%。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河北

一、耕地9051.26万亩。其中,水田145.65万亩,占1.61%;水浇地5807.60万亩,占64.16%;旱地3098.01万亩,占34.23%。我省耕地主要分布在平原区和坝上地区,张家口、沧州、保定三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的40%。水田主要分布于滦河下游地区,75%的水田分布在唐山市;水浇地主要分布在平原地区,40%的水浇地分布在保定、邢台、衡水三市;旱地主要分布在坝上地区、冀西北间山盆地区和沿海平原区,63%的旱地分布在张家口、承德、沧州三市。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5766.87万亩,占全省耕地的63.71%;位于两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882.67万亩,占9.75%;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2401.71万亩,占26.53%。

位于年降水量600mm以上(含600mm)地区的耕地1008.14万亩,占全省耕地的11.14%;位于年降水量400-600mm(含400mm)地区的耕地7611.35万亩,占84.09%;位于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431.78万亩,占4.7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679.29万亩,占全省耕地的84.8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47.47万亩,占7.1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28.97万亩,占6.9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2.90万亩,占0.9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2.63万亩,占0.14%。

二、园地1508.80万亩。其中,果园1462.25万亩,占96.92%;其他园地46.51万亩,占3.08%;另有茶园0.03万亩。园地主要分布在我省北方地区,唐山、承德、张家口三市的园地面积较大,占44%。

三、林地9638.0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032.71万亩,占41.84%;灌木林地2982.49万亩,占30.95%;其他林地2622.81万亩,占27.21%;另有竹林地0.02万亩。林地主要分布在承德、张家口、保定三市,占全省的74%。51%的乔木林地分布在承德市,68%的灌木林地分布在承德、张家口二市,63%的其他林地分布在承德、张家口、保定三市。14.39%的林地位于年降水量600mm以上(含600mm)地区,82.80%的林地位于年降水量400-600mm(含400mm)地区,2.81%的林地位于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

四、草地2920.8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629.97万亩,占21.57%;人工牧草地16.45万亩,占0.56%;其他草地2274.48万亩,占77.87%。草地主要分布在张家口、承德、保定三市,占全省的84%。天然牧草地62%分布在张家口市、38%分布在承德市,人工牧草地91%分布在张家口市,其他草地43%分布在张家口市、20%分布在承德市、18%分布在保定市。

五、湿地214.0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沿海滩涂94.49万亩,占44.14%;内陆滩涂80.60万亩,占37.65%;沼泽草地26.03万亩,占12.16%;沼泽地11.25万亩,占5.26%;灌丛沼泽1.60万亩,占0.75%;森林沼泽0.09万亩,占0.04%;河北省没有红树林地地类。湿地主要分布在唐山、沧州、张家口、承德四市,占全省的8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54.3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72.29万亩,占8.63%;建制镇用地444.90万亩,占14.10%;村庄用地2096.81万亩,占66.47%;采矿用地287.82万亩,占9.1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2.56万亩,占1.67%。唐山、保定、沧州三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占全省的42%。

七、交通运输用地610.6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8.16万亩,占7.89%;轨道交通用地0.22万亩,占0.04%;公路用地274.71万亩,占44.98%;农村道路275.04万亩,占45.04%;机场用地4.69万亩,占0.77%;港口码头用地7.73万亩,占1.27%;管道运输用地0.14万亩,占0.02%。张家口、沧州、保定、唐山四市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占全省的4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56.6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68.51万亩,占31.35%;湖泊水面37.32万亩,占4.36%;水库水面103.24万亩,占12.05%;坑塘水面198.51万亩,占23.17%;沟渠196.90万亩,占22.99%;水工建筑用地52.13万亩,占6.09%。唐山、沧州二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省的41%。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山东

一、耕地6461867.80公顷(9692.80万亩)。其中,水田94817.22 公顷(142.22万亩),占1.47%;水浇地4674244.76公顷(7011.37万亩),占72.33%;旱地1692805.82公顷(2539.21万亩),占26.20%。菏泽、潍坊、德州、临沂4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41.8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332462.69公顷(7998.69万亩),占全省耕地的82.5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65678.45公顷(998.52万亩),占10.3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20391.79公顷(630.59万亩),占6.5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1826.60公顷(62.74万亩),占0.6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08.27公顷(2.26万亩),占0.02%。

二、园地1262370.81公顷(1893.56万亩)。其中,果园1129075.57公顷(1693.62万亩),占89.44%;茶园13001.74公顷(19.50万亩),占1.03%;其他园地120293.50公顷(180.44万亩),占9.53%。园地主要分布在烟台、临沂、济南3市,占全省园地的52.64%。

三、林地2605345.40公顷(3908.0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39482.61公顷(2009.22万亩),占51.41%;竹林地566.11公顷(0.85万亩),占0.02%;灌木林地66951.56公顷(100.43万亩),占2.57%;其他林地1198345.12公顷(1797.52万亩),占46.00%。临沂、烟台、潍坊、济南4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林地的43.92%。

四、草地235220.85公顷(352.83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东营、烟台、潍坊、济南4市,占全省草地的56.73%。

五、湿地246243.56公顷(369.3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沿海滩涂200392.11公顷(300.59万亩),占81.38%;内陆滩涂45792.70公顷(68.69万亩),占18.60%;沼泽地58.75公顷(0.09万亩),占0.02%;我省无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湿地主要分布在东营、潍坊、青岛、滨州、烟台、威海6市,占全省湿地的96.4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06478.74公顷(4209.7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505194.75公顷(757.79万亩),占18.00%;建制镇用地392000.04公顷(588.00万亩),占13.97%;村庄用地1594040.24公顷(2391.06万亩),占56.80%;采矿用地273305.50公顷(409.96万亩),占9.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1938.21公顷(62.91万亩),占1.49%。

七、交通运输用地446405.05公顷(669.6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9915.39公顷(44.87万亩),占6.70%;轨道交通用地748.01公顷(1.12万亩),占0.17%;公路用地221153.90公顷(331.73万亩),占49.54%;农村道路177752.16公顷(266.63万亩),占39.82%;机场用地4965.40公顷(7.45万亩),占1.11%;港口码头用地11674.45公顷(17.51万亩),占2.62%;管道运输用地195.74公顷(0.30万亩),占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25355.23公顷(1988.0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62807.76公顷(394.21万亩),占19.83%;湖泊水面119758.46公顷(179.64万亩),占9.04%;水库水面154931.36公顷(232.40万亩),占11.69%;坑塘水面350657.53公顷(525.98万亩),占26.46%;沟渠348491.19公顷(522.74万亩),占26.29%;水工建筑用地88708.93公顷(133.06万亩),占6.69%。东营、济宁、潍坊、滨州4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5.68%。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湖北

一、耕地476.86万公顷(7152.88万亩)。其中,水田254.66万公顷(3819.88万亩),占53.40%;水浇地37.53万公顷(562.90万亩),占7.87%;旱地184.67万公顷(2770.10万亩),占38.73%。耕地主要分布在荆州、襄阳、荆门、黄冈和孝感等地,占全省耕地的57.32%。

湖北省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为一年两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81.73万公顷(4225.97万亩),占全省耕地的59.0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2.55万公顷(1238.27万亩),占17.3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9.80万公顷(1046.97万亩),占14.6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1.75万公顷(476.27万亩),占6.6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03万公顷(165.40万亩),占2.31%。湖北省耕地分布在2度以下平地的面积最多,25度以上耕地较少。

二、园地48.70万公顷(730.50万亩)。其中,果园31.84万公顷(477.55万亩),占65.37%;茶园11.68万公顷(175.21万亩),占23.98%;橡胶园6.87公顷(0.01万亩);其他园地5.18万公顷(77.73万亩),占10.64%。园地主要分布在宜昌、黄冈、恩施等地,占全省园地的57.92%。

三、林地928.01万公顷(13920.2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56.84万公顷(11352.66万亩),占81.56%;竹林地5.96万公顷(89.37万亩),占0.64%;灌木林地88.65万公顷(1329.72万亩),占9.55%;其他林地76.56万公顷(1148.45万亩),占8.25%。林地主要分布在十堰、恩施、宜昌、襄阳和黄冈等地,占全省林地的73.25%。

四、草地8.94万公顷(134.08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01万公顷(0.19万亩),占0.15%;人工牧草地0.02万公顷(0.29万亩),占0.21%;其他草地8.91万公顷(133.60万亩),占99.64%。草地主要分布在咸宁、随州、黄冈、孝感、襄阳等地,占全省草地的61.09%。

五、湿地6.12万公顷(91.86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6.34公顷(0.01万亩),占0.01%;灌丛沼泽0.47公顷(7亩);沼泽草地9.53公顷(0.01万亩),占0.02%;内陆滩涂5.81万公顷(87.15万亩),占94.87%;沼泽地0.31万公顷(4.69万亩),占5.10%。湖北省为内陆省份,有极少量的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没有红树林地和沿海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荆州、武汉、黄冈、襄阳等地,占全省湿地的63.0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1.15万公顷(2117.29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2.71万公顷(340.74万亩),占16.09%;建制镇用地17.68万公顷(265.16万亩),占12.52%;村庄用地94.28万公顷(1414.27万亩),占66.80%;采矿用地4.47万公顷(67万亩),占3.1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1万公顷(30.12万亩),占1.4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武汉、黄冈、荆州、襄阳、宜昌等地,占全省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2.41%。

七、交通运输用地32.99万公顷(494.9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91万公顷(28.60万亩),占5.78%;轨道交通用地0.09万公顷(1.41万亩),占0.28%;公路用地14.60万公顷(219万亩),占44.25%;农村道路15.78万公顷(236.72万亩),占47.84%;机场用地0.39万公顷(5.80万亩),占1.17%;港口码头用地0.21万公顷(3.16万亩),占0.64%;管道运输用地0.01万公顷(0.21万亩),占0.0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是襄阳、黄冈、恩施、宜昌、荆州等地,占全省交通运输用地的51.8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8.37万公顷(2975.5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6.11万公顷(541.64万亩),占18.20%;湖泊水面26.29万公顷(394.32万亩),占13.25%;水库水面24.25万公顷(363.82万亩),占12.23%;坑塘水面85.83万公顷(1287.41万亩),占43.27%;沟渠19.29万公顷(289.36万亩),占9.72%;水工建筑用地6.60万公顷(98.99万亩),占3.33%;湖北省没有冰川及常年积雪。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荆州、武汉、黄冈、孝感、荆门等地,占全省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7.82%。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湖南

一、耕地5,443.40万亩(362.89万公顷)。其中,水田4,537.78万亩(302.52万公顷),占比83.36%;旱地903.64万亩(60.24万公顷),占比16.60%;水浇地1.98万亩(0.13万公顷),占比0.04%。另外还有118.70万亩(7.92万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68.71万亩(4.58万公顷),旱地49.69万亩(3.32万公顷),水浇地0.30万亩(0.02万公顷)。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常德、邵阳、衡阳、岳阳、永州、怀化、益阳和郴州等地区,占全省耕地的73.74%。我省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390.28万亩(159.35万公顷),占比43.9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97.66万亩(86.51万公顷),占比23.8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247.10万亩(83.14万公顷),占比22.9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91.23万亩(26.08万公顷),占比7.1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7.13万亩(7.81万公顷),占比2.15%。在城镇村庄范围内的耕地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3.50万亩(2.90万公顷);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1.34万亩(2.09万公顷);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1.75万亩(2.12万公顷);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24万亩(0.62万公顷);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87万亩(0.19万公顷)。

二、园地1,329.04万亩(88.61万公顷)。其中,果园608.70万亩(40.58万公顷),占比45.80%;茶园79.38万亩(5.30万公顷),占比5.97%;其他园地640.96万亩(42.73万公顷),占比48.23%。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怀化、常德、永州、衡阳、郴州和湘西等地区,占全省园地的71.71%。

三、林地19,075.08万亩(1,271.67万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4,352.40万亩(956.83万公顷),占比75.24%;竹林地1,846.22万亩(123.08万公顷),占比9.68%;灌木林地870.61万亩(58.04万公顷),占比4.56%;其他林地2,005.85万亩(133.72万公顷),占比10.52%。第二次土地调查时为耕地及其后的新增耕地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原因,在“三调”时实地为林地的共计810.68万亩(54.05万公顷),根据有关要求,我省将对这类土地单独进行管理。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怀化、永州、郴州、邵阳、湘西、常德、张家界和衡阳等地区,占全省林地的74.96%。

四、草地210.75万亩(14.05万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21.66万亩(1.44万公顷),占比10.28%;人工牧草地5.76万亩(0.38万公顷),占比2.73%;其他草地183.33万亩(12.23万公顷),占比86.99%。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永州、郴州、邵阳和衡阳等地区,占全省草地的71.17%。

五、湿地354.20万亩(23.61万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省涉及5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43.45万亩(2.89万公顷),占比12.27%;灌丛沼泽0.25万亩(0.02万公顷),占比0.07%;沼泽草地1.50万亩(0.10万公顷),占比0.42%;内陆滩涂308.98万亩(20.60万公顷),占比87.23%;沼泽地164.25亩(10.95公顷),占比0.01%。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岳阳、益阳和常德等地区,占全省湿地的92.6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46.78万亩(163.11万公顷)。其中,城市用地292.27万亩(19.48万公顷),占比11.95%;建制镇用地278.84万亩(18.59万公顷),占比11.40%;村庄用地1,779.65万亩(118.64万公顷),占比72.73%;采矿用地72.30万亩(4.82万公顷),占比2.9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3.72万亩(1.58万公顷),占比0.97%。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长沙、常德、衡阳、邵阳、岳阳、永州、株洲、娄底等地区,占全省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1.35%。

七、交通运输用地547.04万亩(36.47万公顷)。其中,铁路用地28.85万亩(1.92万公顷),占比5.27%;轨道交通用地0.43万亩(0.03万公顷),占比0.08%;公路用地190.24万亩(12.68万公顷),占比34.78%;农村道路323.12万亩(21.54万公顷),占比59.07%;机场用地3.69万亩(0.25万公顷),占比0.67%;港口码头用地0.63万亩(0.04万公顷),占比0.12%;管道运输用地0.08万亩(0.01万公顷),占比0.01%。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省交通运输用地的93.8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87.63万亩(125.85万公顷)。其中,河流水面483.25万亩(32.22万公顷),占比25.60%;湖泊水面199.85万亩(13.32万公顷),占比10.59%;水库水面281.82万亩(18.79万公顷),占比14.93%;坑塘水面681.03万亩(45.40万公顷),占比36.08%;沟渠192.20万亩(12.82万公顷),占比10.18%;水工建筑用地49.48万亩(3.30万公顷),占比2.62%。总体来看,常德、岳阳、益阳、衡阳、永州、怀化和长沙等地区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5.20%。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云南

一、耕地539.55万公顷(8093.32万亩)。其中,水田99.14万公顷(1487.11万亩),占18.38%;水浇地17.87万公顷(268.09万亩),占3.31%;旱地422.54万公顷(6338.12万亩),占78.31%。曲靖、文山、红河、昭通、普洱等5个州(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54%。

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201.37万公顷(3020.54万亩),占全省耕地的37.32%;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337.38万公顷(5060.77万亩),占62.53%;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0.80万公顷(12.01万亩),占0.15%。

位于年降水量1200mm以上(含1200mm)地区的耕地105.50万公顷(1582.54万亩),占全省耕地的19.55%;位于年降水量800-1200mm(含800mm)地区的耕地307.64万公顷(4614.61万亩),占57.02%;位于年降水量400-800mm(含400mm)地区的耕地126.41万公顷(1896.17万亩),占23.4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0.55万公顷(908.21万亩),占全省耕地的11.2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3.77万公顷(956.60万亩),占11.8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7.75万公顷(2516.31万亩),占31.1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46.89万公顷(2203.28万亩),占27.2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00.59万公顷(1508.92万亩),占18.64%。

二、园地257.22万公顷(3858.24万亩)。其中,果园98.38万公顷(1475.76万亩),占38.25%;茶园47.32万公顷(709.80万亩),占18.40%;橡胶园74.43万公顷(1116.47万亩),占28.94%;其他园地37.08万公顷(556.21万亩),占14.41%。园地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普洱、临沧、红河等4个州(市),占全省园地的61%。

三、林地2496.90万公顷(37453.46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118.02万公顷(31770.33万亩),占84.83%;竹林地15.40万公顷(231.01万亩),占0.62%;灌木林地289.17万公顷(4337.52万亩),占11.58%;其他林地74.31万公顷(1114.60万亩),占2.98%。普洱、楚雄、文山、大理、红河、迪庆等6个州(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林地的51%。

四、草地132.29万公顷(1984.3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2.25万公顷(183.76万亩),占9.26%;人工牧草地0.87万公顷(13.09万亩),占0.66%;其他草地119.17万公顷(1787.48万亩),占90.08%。草地主要分布在迪庆、曲靖、红河、昆明、昭通等5个州(市),占全省草地的52%。

五、湿地3.98万公顷(59.66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省涉及其中5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0.08万公顷(1.24万亩),占2.08%;灌丛沼泽0.02万公顷(0.31万亩),占0.51%;沼泽草地0.40万公顷(5.95万亩),占9.97%;内陆滩涂3.29万公顷(49.28万亩),占82.61%;沼泽地0.19万公顷(2.88万亩),占4.83%;全省没有红树林地、沿海滩涂2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湿地主要分布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独龙江、南盘江、元江等河流及九大高原湖泊沿岸,楚雄、迪庆、普洱、大理等4个州(市)的湿地,占全省湿地的4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7.37万公顷(1610.59万亩)。其中,城市用地9.93万公顷(149.00万亩),占9.25%;建制镇用地11.99万公顷(179.91万亩),占11.17%;村庄用地74.80万公顷(1122.05万亩),占69.67%;采矿用地8.60万公顷(128.94万亩),占8.0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万公顷(30.69万亩),占1.91%。

七、交通运输用地52.64万公顷(789.6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19万公顷(17.84万亩),占2.26%;轨道交通用地0.04万公顷(0.54万亩),占0.07%;公路用地19.82万公顷(297.29万亩),占37.65%;农村道路31.14万公顷(467.32万亩),占59.18%;机场用地0.40万公顷(5.94万亩),占0.75%;港口码头用地0.02万公顷(0.29万亩),占0.04%;管道运输用地0.03万公顷(0.40万亩),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85万公顷(912.7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9.72万公顷(295.76万亩),占32.40%;湖泊水面10.85万公顷(162.73万亩),占17.83%;水库水面17.48万公顷(262.23万亩),占28.73%;坑塘水面5.68万公顷(85.15万亩),占9.33%;沟渠1.66万公顷(24.97万亩),占2.74%;水工建筑用地1.15万公顷(17.18万亩),占1.88%;冰川及常年积雪4.31万公顷(64.70万亩),占7.09%。普洱、昆明、大理、玉溪、怒江等5个州(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较多,占全省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6%。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西藏

一、耕地442086.47公顷(663.13万亩)。其中,水田1431.02公顷(2.15万亩),占全区耕地的0.32%,仅分布在墨脱、察隅等县区;水浇地317666.21公顷(476.50万亩),占71.86%;旱地122989.24公顷(184.48万亩),占27.82%。位于“一江两河”区域的日喀则、拉萨、山南3个市耕地,占全区耕地的66.4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6601.75公顷(264.90万亩),占全区耕地的39.95%,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比例;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7938.89公顷(146.91万亩),占22.1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5913.51公顷(158.87万亩),占23.9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6217.00公顷(69.33万亩),占10.4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415.32公顷(23.12万亩),占3.49%。耕作条件较好的平地(坡度≤2度)耕地中,位于“一江两河”区域的日喀则、拉萨、山南3个市累计占全区的90.63%;全区耕作条件较差的坡度>15度耕地中,多数分布在藏东横断山脉及喜马拉雅山脉区域,仅昌都市就占全区的67.34%,该市所有耕地中有41.55%是坡度>15度的耕地。

二、园地11938.82公顷(17.91万亩)。其中,果园7643.57公顷(11.47万亩),占64.02%;茶园1135.12公顷(1.70万亩),占9.51%;其他园地3160.13公顷(4.74万亩),占26.47%;不涉及橡胶园。园地主要分布在林芝市大部分县区(除工布江达外)、山南的错那和加查、昌都的左贡等海拔相对较低的峡谷地带,上述9个县区累计占全区园地的75.00%。

三、林地17896094.49公顷(26844.14万亩),是全区面积较大的地类,仅次于草地。其中,乔木林地9727825.48公顷(14591.74万亩),占54.36%;竹林地254.96公顷(0.38万亩),占比不到0.01%;灌木林地8078154.88公顷(12117.23万亩),占45.14%;其他林地89859.17公顷(134.79万亩),占0.50%。林地主要分布在喜马拉雅山脉及藏东横断山脉区域,林芝、昌都、山南3个市的林地占全区的85.31%。

四、草地80065026.67公顷(120097.54万亩),是全区面积最大的地类。其中,天然牧草地68669289.64公顷(103003.93万亩),占85.77%;人工牧草地45333.66公顷(68.00万亩),占0.06%;其他草地11350406.67公顷(17025.61万亩),占14.17%。那曲、阿里、日喀则3个地市的草地占全区的85.39%。

五、湿地4302462.05公顷(6453.69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824.24公顷(1.24万亩),占0.02%;灌丛沼泽41801.66公顷(62.70万亩),占0.97%;沼泽草地1838655.09公顷(2757.98万亩),占42.74%;内陆滩涂1680224.47公顷2520.34万亩),占39.05%;沼泽地740956.59公顷(1111.43万亩),占17.22%;不涉及红树林地和沿海滩涂。那曲、阿里、日喀则3个地市的湿地占全区的93.3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2270.98公顷(243.4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6196.19公顷(24.29万亩),占9.98%;建制镇用地15116.20公顷(22.67万亩),占9.32%;村庄用地94971.26公顷(142.46万亩),占58.53%;采矿用地29601.94公顷(44.40万亩),占18.2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385.39公顷(9.58万亩),占3.93%。

七、交通运输用地166556.20公顷(249.8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941.93公顷(7.41万亩),占2.97%;公路用地87345.01公顷(131.02万亩),占52.44%;农村道路72294.93公顷(108.44万亩),占43.41%;机场用地1954.17公顷(2.93万亩),占1.17%;港口码头用地6.06公顷(0.01万亩);管道运输用地14.10公顷(0.02万亩);不涉及轨道交通用地。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930434.21公顷(8895.6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53113.00公顷(679.67万亩),占7.64%;湖泊水面3372865.27公顷(5059.30万亩),占56.87%;水库水面12282.43公顷(18.42万亩),占0.21%;坑塘水面10050.86公顷(15.08万亩),占0.17%;沟渠7247.06公顷(10.87万亩),占0.12%;水工建筑用地3330.39公顷(5.00万亩),占0.06%;冰川及常年积雪2071545.20公顷(3107.32万亩),占34.93%。那曲和阿里两个地市的水域占全区的62.26%。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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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可转债角度看茅台

我一直跟大家说我把茅台当债券,也就是我债的那部分仓位也在茅台,其实说法不准确,茅台在我眼里更像可转债,只是可转债只有2%的票息,而我估值买茅台就有10%的投资回报,1100买大概由10%变为7%吧。茅台股和它的酒一样,是时间的玫瑰,越久越香。。这个跑道太舒服了,哪几个产品可以越久越好啊,幸运的茅台人和幸运的茅台投资者。。

傩戏面具有什么文化意义

傩戏面具有什么文化意义尽管傩戏面具被赋予了复杂而神秘的种种宗教和民俗的含义,但它本身却不失为艺术百花园的珍品。傩戏面具的各种艺术造型、质料选择、色彩运用、功利目的、民俗意象等等,都因地域、民族、文化、审美等方面的不同而有差异。也正因为如此,傩戏面具于是更加表现得千变万化、多姿多彩。

辣椒低产原因有哪些?应该如何防治?

辣椒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调味蔬菜,每当到了上市的季节,市场上的消费热度也非常高,因为很多人都有吃辣椒的习惯,对于保健身体来说有一定的好处,那么辣椒种植过程中出现低产是什么原因?应该如何防治呢?长期的连作后,会导致*壤的*传病害增加,长期的消耗单一营养物质,导致*壤的养分失衡,性能就会下降,辣椒产量难以提高。

万元面额硬币见过没?1公斤纯金!2023版熊猫币将于10月26日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2年10月26日发行2023版熊猫贵金属纪念币一套14枚,其中熊猫普制金银纪念币6枚、熊猫精制贵金属纪念币8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一)30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普制币,含纯金30克,直径32毫米,面额5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00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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