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通报三起“涉疫”典型案例,两人被行拘,一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情况通报

当前,正值我市全力迎战“奥密克戎”关键时期,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持续良好,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天津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以赴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安全稳定。现通报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1月13日3时许,一男子驾车在津南区防疫管控区域内,拒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并驾车闯卡。随后,被公安津南分局抓获。经查,该男子王某某(26岁)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决定对王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

1月16日10时许,一女子驾车驶入京秦高速蓟州区许家台收费站时,拒不遵守防疫规定,驾车强行冲撞收费站闸杆,将一名执勤交警腿部撞伤。该女子还辱骂并抓伤处警民警,后被民警当场控制。公安蓟州分局以涉嫌袭警罪决定对刘某某(50岁)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

1月16日17时许,津南区一男子拒不执行封控区防疫措施,擅自离家外出,并无视劝返指令,辱骂抓伤执勤民警,被民警当场控制。公安津南分局决定对该男子窦某某(35岁)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重申,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认真履行责任义务,齐心协力共抗疫情。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暴力阻碍防疫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2022年1月17日

海河传媒中心出品

来源: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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