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任教17年后患癌,学校不再续约,教育局回应仲裁中!

近日,关于上海市徐汇区一名教师因患癌症而被学校不续聘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这一事件涉及教师聘用、劳动权益以及人性关怀等多方面议题,引发社会舆论的关注和反思。

据报道,这位名为潘女士的教师在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小学任教已经长达17年之久。然而,2021年5月的一次体检中,她被诊断出患有甲状腺恶性肿瘤,随后于同年7月进行了手术。尽管潘女士的病情尚未完全康复,但她仍然坚持定期前往医院接受治疗和检查,并未因病情影响正常的教学和工作。

然而,在2022年6月底,当潘女士的聘用合同期满时,学校却以她在教学质量考评中排名较低为由,不再续约,并发函解除了她的聘用关系。潘女士表示,她并未因病而请较长时间的假期,也没有申请特殊待遇,自己一直在病痛中坚持工作。

对于学校的决定,一方面是基于教学质量的考评,据学校相关律师的发函显示,潘女士在过去几年的教学质量考评中表现不佳,多次位列末尾。

根据学校相关的规定,校方有权根据教师的绩效来决定是否续聘。另一方面,潘女士认为,在她病情尚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学校的终止聘用似乎缺乏人性关怀,对她的付出和努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针对这一事件,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此案已进入仲裁程序,不作过多回应,最终结果将由仲裁来决定。

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思考。首先,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在长期的教育岗位上付出了巨大努力,值得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怀。

其次,教育行业作为一个人才密集型领域,教师的聘用和续聘问题不仅关乎他们的个人权益,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应当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机制,以确保教师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此外,社会在关注教师绩效的同时,也需要更多关注患病员工的权益保障。在这一案例中,潘女士在病痛中坚持工作,没有影响正常的教学和工作,这种奉献精神值得肯定。对于患病员工,社会应当倡导更多的关怀和支持,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提供更多的人性化待遇。

综合而言,上海教师潘女士的案例引发了关于教师权益、教育质量评估、人性关怀等多方面的思考。在教育事业中,应当平衡好教师的个人权益与教育质量的提升,同时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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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尊重和包容的工作环境。最终的仲裁结果将揭示这一事件的最终解决方案,也为类似情况的处理提供了借鉴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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