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体育老师监督操场走6圈后病危,学校与教师将承担何种责任?
15岁男生被班主任罚做200深蹲、隔天体育老师监督操场走6圈,随后患横纹肌溶解症下病危,直接送进重症加强护理病房,医生说再晚去一个小时,双肾可能坏死,目前学生的身心健康均受到影响。目前,教育局与学校还未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公众都很关心事件的后续发展,学校与相关教师将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学校与教师是否要承担责任?
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基本法律均对教师不得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教师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会根据具体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以体罚、变相体罚的方式侵害学生的权利,会根据行为的情节和造成的影响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第一,教师侵害学生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因教师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会给予行政处分、撤销教师资格或解聘,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第三,教师体罚、变相体罚的行为构成犯罪,根据行为的性质可能会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学校层面,学校对于未成年学生有教育、管理职责,若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该事件中,若教师体罚学生属实,教师与学校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如何承担责任、承担民事、行政或是刑事责任,还需要看该事件后续的发展,也需要相关部门机关对教师的体罚行为与学生已经产生的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作出相应的认定与鉴定。
二、该学校是否有更好的处理方案?
目前,据了解,学校、教育局均介入该事件,但记者的一些问题包括教师是否存在体罚行为、体罚的具体方式等尚未得到答复。通常来说,社会影响力比较大的事件,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前,有关部门不会随意下定论,回应也会采取一些回避的方式。但随着事件的发酵,相关部门应当考虑到学生和家长的心情及学生的现实情况,尽快调查并作出有效回应,给当事人、给社会公众一个合理的交待。在该事件中,学校与教师应当积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应与学生家长一起共同就学生后续的治疗进行沟通,积极保护该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如何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社会公众对未成年学生的权益保护关注度逐渐上升,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也逐步完善。但在教师的体罚行为方面,如何界定教师是否存在体罚行为,如何将体罚行为与一般管理学生的行为进行区分,以及是否只能通过产生的损害后果进行区分,在实务中都存在争议。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另一方面,学校与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培训,以更合理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管理,学生及家长应当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和现实情况,对教师及学校合理的管理行为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