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一家长在网上发文,称就读小学四年级的儿子长期遭到同班同宿舍两位同学欺凌。从家长描述的情况看,欺凌性质十分恶劣、情节触目惊心。目前当地教育、公安部门都已介入调查,并表示将及时公布调查情况。
尽管家长所称的这起校园欺凌事件是否属实、具体性质和情节如何都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但网友的敏感神经已经再次被触动。很多网友留言呼吁彻查事件真相,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落实有效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不时见诸报道,一些欺凌情节之恶劣令人难以置信。如何营造更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已经成为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都高度关注的问题。
从一些相关机构的调查情况看,校园欺凌现象并不少见。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2020-2022年针对3108名未成年学生的调研显示,53.5%的学生遭受过校园欺凌。腾讯平台发起的校园欺凌样貌调查,在3.6万名参与调查的网友中,超过一半表示亲身经历过校园欺凌,其中1/4的人欺负过别人。校园欺凌也是一种世界性现象,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校园暴力与欺凌——全球现状报告》指出,全世界每年约有2.46亿儿童和青少年遭受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也不容小觑。从网络曝光的一些案例现场视频看,欺凌者动辄掌掴、殴打、命令下跪,以极具污辱性的方式践踏被欺凌者人格尊严,造成严重身心伤害。一些校园欺凌行为还升级为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甚至酿成命案,教训十分惨痛。
校园欺凌严重危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但治理却面临不少难点。首先,校园欺凌诱因复杂,预防难度较大。有人可能认为成绩不好、边缘化的“差生”容易遭受欺凌,其实不尽然。研究表明,除了学习表现之外,某些外貌特征、内向性格、言行不合群、家境普通,甚至过于出众的外貌、与众不同的口音都可能招来欺凌。其次,校园欺凌具有较大的隐秘性。近年来引发舆论关注的校园欺凌事件,不少经由现场视频流出、监控录像流出、家长发现线索或者酿成恶性后果而曝光,带有一定偶然性。不难想象,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大量校园欺凌事件都如同“冰山的水下部分”,不见天日、无人知晓,追责也无从谈起。此外,在法律适用方面,实施欺凌者多为未成年人,追究法律责任、落实行为矫正等都面临一定的客观困难。
预防、治理校园欺凌要求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落实“依法治校”。近年来,每当发生严重的校园欺凌乃至人身伤害事件之后,都有一些舆论声音呼吁降低法律追责的年龄门槛。目前,对于刑法规定的八类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下限已经调整为12周岁。此外,对于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及其法定监护人,还可以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也应该看到,校园欺凌确有特殊性,片面倚重法律事后追责的治理思路存在一定局限性。在事前预防、事中中止等方面,学校和家庭都责无旁贷,应该发挥更大作用。老师和家长除了肩负监管、监护责任之外,往往也是未成年学生最亲近、最信赖的人,理应给予学生更多关心和关怀,熟知他们的生活情况和身心状况。从已经曝光的一些案例看,欺凌的发生原因往往“非一日之寒”,而是经历较长时间的矛盾累积、冲突升级。欺凌也往往不是“一次性事件”,而是持续较长时间多次发生。而且,哪些同学欺负人,哪些同学被人欺负,同班级、同宿舍的同学往往知情。然而,对于一些长期预谋、持续存在、性质严重、普遍知晓,涉事双方更是心知肚明的欺凌现象,老师和家长竟然长期不知情、不重视、不采取对策措施,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老师和家长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了如指掌,但对他们的日常生活、人际交往、心理状况、思想情况却不关注、不知晓、不重视,这种“只见分数不见人”的态度,很容易为校园欺凌留下“盲区”。还有些老师和家长对孩子态度严厉、作风生硬、姿态强势、简单粗暴,双方缺少平等、坦诚和深入交流,孩子即使遭受了欺凌,也不愿、不敢如实告知。如果老师和家长对待孩子的态度细致一点、体贴一点,校园欺凌的“能见度”应该可以大为提高。在一种透明的人际交往环境中,校园欺凌将难以找到立足和“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