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的孩子在学校被打到脑溢血,医院发病危通知书!彤彤(化名)读小学六年级,彤彤的叔叔说,9月20日上午,老师打来电话称孩子不舒服头晕有些发烧需要带回家休息。叔叔来校将孩子接回家,并称老师对孩子被同学打的情况只字未提。
彤彤躺下后头晕甚至出现呕吐,叔叔追问才知道在学校被同学打了!彤彤叔叔带孩子到镇上医院检查,拍了脑CT,一看出血严重,医院也不敢收,连忙安排车子送到了市里医院!彤彤在保守治疗后又进行了清创手术,状态好了一些,但由于脑溢血严重,可能存在后遗症。
彤彤的父亲说,无论是打人方还是学校,对彤彤在校被殴打致脑溢血一事都很是冷漠。那么,打人方和学校在这个事情中,到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首先,同学殴打彤彤,这其中存在故意伤害的问题。对于打人的同学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有两个关键要点,一是打人者几岁,二是打人者的行为究竟如何定性。
彤彤目前的伤情为脑溢血,并且被医院发病危通知,那么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很有可能构成重伤级别。那么,如果打人者已满14周岁,那么对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打人者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要达到“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承担刑事责任。在这个年龄范围内,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还是比较严苛的。如果打人者不满12周岁,则即使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如果打人者并没有将彤彤打成重伤的故意,仅有生活中殴打的故意,但由于过失造成彤彤脑溢血的,则属于过失致人重伤。对于过失致人重伤,那么只有打人者已满16周岁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打人者在16周岁以下,都不需要对过失致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如果打人者本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打人者的家长是否就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即使由于种种原因,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可免,民事赔偿责任还是绝对不能逃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犯他人身体权、健康权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而言,赔偿的内容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当然,打人者年龄尚浅,几乎不可能独立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打人者的家长需要对此承担责任。
最后,学校这这个案件中到底存在什么过错、应当如何承担责任呢?学校在这起事件的发生中,最明显存在两大过错。第一个过错是对学生在学校中的行为监管不力,同时对学生保护不周。第二个是当学生被打出现不适的情况下,老师应当及时告知家长真实情况并且配合送医等。由于第一个过错,发生了彤彤被同学殴打的悲剧,由于第二个过错,彤彤被耽误了治疗时机,病情很有可能因此而严重化。因此,学校在这起案件中也具有不可逃脱的责任,需要与打人者的家长一同对彤彤进行赔偿。
另外,除了追究学校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外,还需要对校领导以及具体老师的监管不力、隐瞒事实等行为进行惩罚。只有这样,才能督促学校领导、老师都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保护学生的在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