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朋友”+ | 家长带娃燃放烟花,残余物阴燃2小时后引燃楼道

1月17日,浦东新区三林镇林展路一高层住宅小区民房楼道发生火灾。浦东消防接警后,立即组织消防队员赶赴现场扑救,因扑救及时,现场无人员伤亡。

经初步调查,起火时户主一家均不在家。火灾发生前,家长带孩子于当天下午17:00分左右在家附近公园燃放烟花。燃放结束后,家长把燃放过的烟花残余物装在纸盒里,带回家放在门口鞋柜旁的推车上,没有注意到烟花尚未完全熄灭,随后回家放置东西后带孩子前往朋友家。
当晚19时06分许,有人发现楼道着火,拨打119报警。

经消防部门事后调查,起火原因初步认定为该户居民将燃放过的烟花残余物放在门口推车处,余火未安全处置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浦东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燃放后的烟花爆竹废弃物应浇湿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