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未升副教授就当保安,势在必行还是操之过狠?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满五年,如未能晋升副教授(已达副教授任职条件因指标原因未晋升除外),本人需服从学校安排转到后勤、保卫等服务保障岗位。”

近日,一纸《太原师范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引发网友热议。

舆论关注点在于,其一,硬考核之下,是否会让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轻教学、轻科研,转而挤上更容易出显绩出成果的论文发表之路?其二,从科研、教学等技术岗转至后勤服务岗3年,是否有法可依或合情合理?

是否会让人专注到论文发表之上?

太原师范学院规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校的最低服务期为8年”。也就是说,签约该校的博士研究生,如果5年考核期未达标,需要在之后至少3年时间内,从事服务保障岗。

在太原师范学院,想评上副教授难不难?

根据《太原师范学院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晋升副教授的条件区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教学型。

在满足这些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还必须满足著作、教材、教学成果、科研奖、专利等条件中的一项。

对于考核标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公众提出的一些疑问值得深思。即,晋职考核压力之下,是否会让这些高层次人才轻教学轻科研,转而将精力集中于论文发表之上?一些冷门学科和研究方向,经数年钻研毫无成果也不是不可能,是否会导致这些高层次人才放弃原有研究领域,转而挤入“热赛道”?

是否与人才引进的初衷渐行渐远?

“5年未升副教授转服务保障岗”背后,是学术界的一个老话题,即“非升即走”。

所谓“非升即走”,指的是应聘高校教师时,学校要求几年内完成相关考核任务,才能签订长期合同,不然就得走人。

而今,各地各校越来越重视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也越发优厚。

这是一个闭环,通过优厚条件吸引人才,通过考核来激励和辨别人才,本就是应有之义。任何地方,包括高校,都不可能也不应该为躺平者提供土壤。

能上能下,优异者得到更多,平庸者不合格者被淘汰,这没有问题。但是,考核不达标即转到服务保障岗,是不是背离了人才引进的初衷?

职业无贵贱,但术业有专攻。高校引进人才,是为了提升教学与科研能力,不是为了提高服务保障岗人员的博士占比。实际上,像保安、宿管等普通的服务保障岗人员,确也无需高学历人才。

有进有出,能上能下,并非只有转岗到后勤服务岗这条路。比如哈工大,副教授考核不达标,“应申请转为专职科研岗、实验工程岗,或不再续聘”。

是否有法可依或合情合理

任何一项考核制度,都不可能做到完美,也很难做到绝对公平。制定考核制度,要科学,要征求意见,更要守法。后者可以视之为“底线”。

5年未评上副教授就要转到服务保障岗工作3年,是否有法可依或合情合理?只怕未必。

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除非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或者双方就岗位调动达成一致,否则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岗位。如果单位迫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得不调岗,可与劳动者协商,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给出书面通知。就是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未达到考核标准,不代表太原师范学院能单方面给予转岗,尤其是从教学、科研等技术岗位转到服务岗位上。

从情理上说,让一个博士研究生去从事后勤、保卫等与专业研究领域无关的工作,又何尝不是对专业人才的浪费?

高校不是也不能成为躺平者的乐园。考核与激励人才,让优秀者在科教兴国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让躺平者被淘汰,是应有之义。但考核标准应基于科学,更要有法可依、合情合理。

撰文|记者向玲

标签:

最新资讯

文档百科

CopyRight © 2000~2023 一和一学习网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一和一学习网:让父母和孩子一起爱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