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定向生频违约,应加大违约成本 | 快评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教育局通报了2名公费定向培养对象违约的情况。

据丰顺县教育局通报,这两人都是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此前与丰顺县政府签订了定向培养教师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县域范围内学校任教至少6年。其中1人在到丰顺县实验中学任教一年后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履约,另一人毕业后未到丰顺中学任教,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履约。

据报道,为解决广东基础教育师资配置不均衡的问题,2018年起,广东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农村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培养高水平紧缺学科教师,为高中阶段培养研究生学历层次教师。根据相关实施办法,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按照每生每年3万元的标准安排给各培养院校。而公费定向生免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并按照每年8000元的标准领取生活费补助。相应的,培养对象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范围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不得以升学、调动为由不履行限期服务约定。

然而,公费定向生违约的情况并不少见。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一篇论文中的数据显示,广东省2021届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里,234名毕业生中履约任教的有141人,占60.26%,违约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教解约者接近40%。当然,公费定向生违约并不止出现在广东省,也不止出现在教育领域。山东、甘肃等省都出现过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违约的情况。

定向生违约,当然首先要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相关办法,对违约者要追缴其享受的培养经费,并额外收取30%的违约金,同时要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甘肃省卫健委发布的相关办法则规定,农村定向医学生违约的,要按照培养费用总额的2倍计算违约金,一次性支付,违约事实也将记入个人档案,并在服务期内限制参加相关教育培训项目。

但是,这些定向生当初签订协议成为公费培养定向生,他们所享受的并不仅仅是免费,还有更低的录取分数。中国新闻周刊曾经报道,华南师范大学一些硕士专业定向生的分数要比非定生低40分左右。对研究生考试来说,40分是相当大的一个差距了。这些定向生通过定向录取渠道被低分录取,学成毕业之后却违约,无疑是一种“精致利己”的行为。即使支付了违约金,但他们还是挤占了本来可以给其他愿意履约的同学的录取机会。另外,他们违约后,与他们签约的地方也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重新招聘所需要的人才。这些社会成本,不是只支付违约金就可以弥补的。

有些人为这些违约的公费定向生辩护,说他们当初太年轻,没有考虑清楚就作出了决定,有些甚至是父母决定的志愿,并不能代表自己的意愿。但这些其实并不能构成违约的理由。即使是高考时报考的本科公费定向,大多数高中毕业生也已经成年,可以自己作出决定。既然当初作出了选择,就应该承担起责任。更不用说很多违约者是在硕士录取过程中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这些人已经本科毕业,更要自己承担责任。其实,这些违约的硕士毕业生,他们所分配的学校通常都是县城高中,虽然是在经济不太发达的县,但比起被分配到农村学校、基层医疗机构的本科定向生已经好了很多。这些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一般规定的服务期限都只有五六年,年轻人用这段时间来积累经验,沉淀自己,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目前,对定向生违约,除了违约金之外,很多地方的做法是将违约情况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有些地方还会要求本省的公立教育、医疗系统在原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录用违约人员。但是,人事档案除了在报考公务员事业编、应聘体制内岗位时会有人看,私营企业招聘基本上是不会管人事档案的,而社会信用体系目前似乎也与银行贷款时要看的央行征信系统没有多少关联,银行是否发放贷款,一般也只会关注客户的金融记录,而不会管他是否曾经在其他问题上违约过。以至于有人在社交媒体上鼓励定向师范生违约,称就算被所在省份的公立教育系统“封杀”,也可以到其他省份去考公考编,或者到私营企业工作。要解决定向生违约多发的问题,还是要提高他们的违约成本。比如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他们考公考编,加大信用惩戒力度,限制其获得银行贷款,等等。

辛省志

责编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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