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隔空猥亵”案宣判,法院以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事件经过
悠悠(化名)是一名普通初中生,平时爱玩手机游戏。2023年5月,悠悠在游戏中认识赵某,并很快被其高超的游戏技巧吸引,于是两人互加了微信好友,平时也经常聊天。得知悠悠是一名初中生后,赵某通过向悠悠发送虚假的网络照片,谎称自己是一名家境优渥、长相帅气的高中生,哄骗悠悠和自己做男女朋友。
在网络交往后,赵某突然向悠悠提出,想看悠悠的私密照片或者视频,称只要能让其满意,就会给悠悠3万块钱。虽然刚开始悠悠拒绝了,但经不住赵某一再引诱,悠悠遂拍摄了私密视频发送给赵某。收到视频后赵某非但没有转钱,反而开始以曝光其私密视频威胁悠悠,向其索要钱财,为了拿回视频,悠悠给赵某转账人民币近500元。不堪重负的悠悠最终在父母的陪同下报了警。
经查,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赵某多次以教授游戏技巧、组cp为借口,伪装成高中生诱骗多名未成年人向其发送私密照片和视频,后又以曝光私密照片和视频等方式威胁受害者,多次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庆元县检察院认为,赵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应以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什么是“隔空猥亵”?
2023年6月1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官微发文定义“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的违法犯罪行为。
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隔空猥亵”具有隐蔽性更强、造成危害更广的特点,对未成年人权益和身心健康产生的伤害更大。
家长该怎么做?
首先,“防患于未然”,家长日常应加强对孩子的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孩子认识到这类行为的危害性,并告诉他们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友监管,教导他们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不约见陌生网友、拒绝发送任何关于个人隐私的要求。
再次,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家长不应该去责骂孩子,而要关注孩子的情绪,因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还不健全,父母的责骂实际上是推责的表现,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
最后,一定要告诉孩子,家长已经寻求了法律帮助,坏人终会绳之以法,让孩子不要害怕。
专家建议
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时也应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确保其不会成为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地。
网络犯罪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涉及技术、法律、教育等多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作。
编辑丨王 晴
校对丨王 珊
审核丨杨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