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回应艺考违规事件:不构成作弊

4月29日,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回应艺考生李某某违规自报姓名事件:该考生专业考试中透露自己姓名的行为,属于考试违纪,不构成作弊。

日前,2024届表演艺考生李某某考试违规被北京电影学院取消考试资格、合格证一事,引起社会关注。针对这一事件,北京教育考试院组建调查组进行了核查。调查组经调取考试录像、查看学校考试规则、与相关评委谈话,未发现学校相关人员与社会培训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该考生专业考试中透露自己姓名的行为,属于考试违纪,不构成作弊。

日前,在4月24日,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负责人就曾表示,包括李某某在内的3名考生在表演专业复试时透露了自己的姓名,违反了学校规定中“考试全程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个人姓名、准考证号码”的规定。校方决定,取消这三名考生在本校的专业考试成绩。

此外,负责人表示,在考试期间,北京电影学院允许该考生完成本场考试,之后在成绩复核阶段按规定取消该考生本场考试成绩,相关做法也符合学校考试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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