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
2026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表示,劳务派遣行为已背离“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实质,成为部分企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式,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为严重的是,这已成为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赚取利润、减少用工成本、克扣和剥削劳动者收入的手段和工具。
那么可行吗?在本文看来,劳务派遣制度衍生的各类问题,并非行业孤立问题,而是一个社会结构的问题,一刀切地废除这个制度,将带来系统性危机。
劳务派遣行业
产生的原因、现状和问题细分
历经发展,劳务派遣从解决国央企用工问题,逐渐被市场接受,成为许多制造业企业的实际用工模式。本文认为,劳务派遣早已在应用中分化出不同的形式,不同形式的功能、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此,讨论劳务派遣去留问题,需对当前劳务派遣应用现状进行认识。
一方面,劳务派遣行业早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就是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的编外用工需求。受编制数量、工资总额的严格限制,体制内单位难以通过正式招聘满足用工需求,特别是一些对接面广、处理繁琐事务的基层岗位,如窗口、执法辅助等。
另一方面,在制造业中,劳务派遣主要被用于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民营企业为解决订单波动等风险和成本控制问题;二是高新技术企业为提高科技人员占比;三是异地用工但未设分点的公司解决员工社保缴纳问题。
基于以上历史成因与市场实践,结合用工客户类型、核心需求、现实困境与用工特征,我们可将当前主流的劳务派遣应用形式划分为三类,不同类型的价值、问题与社会影响存在本质差异。
第一,体制内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由于受国家财政兜底,这类用工形式主要签订长期合同,工资和福利待遇稳定,但区别于正式工,大多需承担远超正式工的工作量。这种用工方式会带来显著的“二等员工”比较问题,形成员工待遇的分化:派遣工虽与正式工干着相同甚至更多的工作,却在薪酬、福利、晋升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是“同工不同酬”的核心落脚点,同时也是劳务派遣负面形象的来源之一。且体制内的劳务派遣用工,大多由隶属于国央企的派遣单位或全国龙头派遣单位作为供应方,已经形成相对固定的合作链条。
第二,大型龙头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由于企业本身在供应链中的优势地位,这类用工形式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能够基本保障,能够保证合同的长期性,甚至有部分龙头企业还主动要求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保。但这类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对派遣工的规范要求较高,设有一定的门槛限制,如年龄、学历和行为规范。这类形式的劳务派遣用工,大多由国央企派遣单位或民营龙头派遣单位作为供应方,员工福利状况主要视客户决策而定。
第三,普通中小制造业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由于这类企业受市场波动影响显著,订单不稳定,这类用工形式下,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也居于较低水平。处于低保障、低待遇、高风险和高流动困境中的“不稳定无产阶级”,主要指的就是这类用工形式下的劳动者。这类用工的供应方是大多数民营劳务派遣单位。行业内部的参差不齐,也带来了诸如克扣工资、使用童工等行业乱象。
更细致地描绘此类用工的劳动者画像,可将此类用工的劳动者分为三类,职业选择空间、发展晋升空间、工资待遇呈现由低到高的显著差异:一是无技术的一线普工,主要从事工厂车间流水线基础作业。他们就业的工厂分为两类:一类是订单不稳定、批量使用派遣工的工厂,另一类是订单相对稳定、规模较小,旺季才短期使用临时工的工厂。这类派遣员工与正式工的待遇差异主要体现在社保缴纳上,从实际小时工价来看,派遣员工的单价通常会略高于正式工,且二者同样缺乏职业上升空间。不仅如此,其中相当一部分劳动者,正是基于对工作灵活性的要求,主动选择劳务派遣模式,甚至将急辞自由、工资随走随结、可预支工资等作为社保缴纳的替代性诉求。二是基础技工,如电工、钳工、焊工等。其职业选择、发展空间与薪资水平均显著高于一线普工,在珠三角某市劳动力市场,一线普工月收入基本在3000-6000元区间,而基础技工月收入可达7000-8000元;三是高级技工,多为自动化、数控、设备调试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这部分人月收入普遍可达上万元,与普工不同,这类群体大多是主动选择劳务派遣模式,核心原因是通过劳务派遣可参与短期项目制工作,虽不缴纳社保,但到手收入远高于正式用工模式。
因此,在不同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我们需要分情况去看待被派遣员工的生存现状和劳务派遣的社会功能:
体制内和大型龙头企业所使用的派遣员工,有很大一部分是具有一定学历基础、技术基础,但未能通过正式渠道进入体制内或头部企业平台的劳动者,他们借助劳务派遣进入这些工作岗位,大多将其作为职业过渡,核心诉求是积攒平台经验、等待转正机会,本质上是就业群体应对优质体面工作稀缺的无奈之举,“同工不同酬”与职业晋升通道闭塞是这部分劳动者的核心痛点。从基层治理的角度看,劳务派遣也解决了基层事务繁重、基层工作者压力过重的痛点问题,是我国在转型期应对社会矛盾增加、治理事务复杂性和编制限制张力的适应之举。因此,从此类用工形式出发,我们应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体制内和大型龙头企业派遣员工的同工同酬和晋升渠道问题、基层合理用工需求匹配、体制内分配方案问题。
对于普通中小制造企业所使用的派遣员工,其核心诉求呈现显著的分层特征:一线普工更关注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环境安全、就业选择的灵活性,不愿意缴纳社保,一方面是社保跨区域转接存在困难,企业缴纳的统筹部分最终只能为打工地的社保基金做贡献;另一方面,他们大多数都购买了能够满足基本需求且成本比社保低的新农合,上有老下有小的经济压力使他们更关注到手工资。技术工人更关注技能匹配度、项目收入水平与职业成长空间。这类用工是中小制造企业应对市场不确定性、维持生存发展的核心用工支撑,更是低技能劳动力、灵活就业偏好群体实现就业的核心渠道。一刀切的禁止政策,不仅会让本就利润微薄的中小制造企业陷入刚性用工成本的生存危机,加剧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倒闭潮,更会切断底层劳动力的就业通道,让大量依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失去收入来源,甚至引发更严重的就业稳定性问题。因此,针对此类用工形式,我们应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守住不使用童工、不克扣工资、保障生产安全的红线,解决社保缴纳的差异化适配、员工劳动条件与基本权益保障等问题。
劳务派遣用工的内核,是满足不同主体、不同场景的多元用工与就业需求,本质上是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匹配问题。之所以劳务派遣成为当前正式工作体系外满足用工需求的首要工具,根源在于:在我国现行劳动法律体系中,在正规用工之外,劳务派遣是唯一一种被法律明确赋予合法身份的市场化灵活用工形式。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务派遣明确的身份,而直到现在,小时工、临时工都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定义。在复杂的劳动关系管理中,监管部门为了实现规范化,只能将其挂靠到劳务派遣的法律框架下。这种政策与法律的滞后性,使得劳务派遣的法律定义与司法实践,早已承载了大量本属于灵活用工范畴、却超出传统劳务派遣定义的需求,成为我国灵活用工体系的核心法律载体。
也正是这种法律载体的唯一性,让劳务派遣在近二十年的发展中,深度嵌入了中国制造业产业体系、城乡劳动力就业市场与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其存在与发展,早已不是单一的用工模式选择问题,而是与我国外向型经济特征、制造业供应链弹性需求、农村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深度绑定的结构性问题。这也决定了,采取一刀切废除劳务派遣制度的极端方式,不仅无法消解其背后的编制资源与基层治理需求、企业成本控制与订单波动矛盾、劳动者多元就业诉求等各类根本性矛盾,反而会让大量灵活用工场景失去合法的法律载体,陷入监管真空与无序发展的境地,最终引发产业用工、就业保障、基层治理全链条的系统性风险。
制造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构成了劳务派遣存在的根本前提
全球供应链和社会资源的结构性不平等问题,压缩了生产性企业的利润,是劳务派遣泛化的直接原因。生产型企业整体利润下滑。新自由主义兴起后,全球供应链存在结构性不平等的问题,下游品牌方、零售商占据了90%以上的价值份额,不仅如此,金融行业也不断地吸纳着社会资源和财富。
基于此,生产端仅能获得极低的利润,且面临波动性越来越大的订单环境,生产型企业为了谋求生存,会选择压缩人力成本,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便是取缔正式岗位,将批量岗位转移外包,这是导致体面工作稀缺、一线工人的工资被压缩的直接原因。(Brunner, J., DeBaca, L. C., & LeBaron, G. (2021). Forced Labour Evidence Brief: Worker Debt and Inequality [Research brief]. Re:Structure Lab;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Stanford University, Yale University. https://restructurelab.org)此外,企业不仅是剔除非核心业务的正式岗位,更是将产线装配、分拣、后勤、设备安装调试等非核心环节进行转移外包,这本质上是市场分工的结果,而非某一行业所能主导的。概言之,处于价值链中低端的企业容易陷入劳动力成本逐底竞争的困境,但劳务派遣是制造业利润下滑的结果,而非原因。即使没有劳务派遣,企业也会通过其他方式压缩用工成本。
庞大的非正规就业群体,
构成了劳务派遣存在的社会基础
“小农经济”和“半耕半工”的复合型经济,催生周期性农民工
长期以来,中国庞大的底层经济以“小农经济”和“半耕半工”这一复合形态为基底,才拥有了强大的韧性。对于农民来说,农业生产始终是生存根基,它的存在不仅包含货币价值,还存在非货币价值:首先,农业生产是农民家庭经济灵活性的关键支撑。农业生产并不会限制劳动力使用,这就使得农民能够充分利用家庭多元的劳动力,结合家庭经济安排做出更为灵活的分工调整。其次,农业生产是农民家庭应对风险的重要兜底。农业生产虽然难以产生如工业生产那样的大规模经济效益,但其产出的农产品,可以直接解决关乎生存的温饱问题,为离土离乡的农民提供了一道回撤防线。再者,农业生产承载着农民的精神世界和文化世界。中国乡土社会的文化始终是以土地为载体的,农业生产也在农村人口凋敝、劳动力外移的当下,为留守的老人提供了意义世界的支撑。半耕半工家庭是中国最庞大、最基本的经济单位,并占据了当前中国社会结构的重大比例。明清时期的半耕半工,主要指的是农民同时借助农业和手工业副业来谋生。改革开放后,工业则取代了手工业,并成为许多农民家庭的主业。(黄宗智《中国的新型非正规经济:实践与理论》p34-35)不变的是,农业生产始终扮演着不可取代的重要角色。这一现象造就了早期农民工的经典形象——围绕着农业生产周期,有规律地往返于城乡。
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非正规就业,恰好适应了半耕半工农民家庭的生产节奏和秩序安排。这类非正规就业以进出门槛低、灵活性强和选择范围广为主要特征,能够适应不同地区的农民半耕半工的需求。从全国范围看,中国劳动力输出地与劳动力输入地存在客观的地理距离和信息差,普通务工者难以及时获取珠三角、长三角的劳动力市场一手信息,大多数企业也无力深入中西部乡村开展招工工作。当前劳动力跨区域调配的工作,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来完成的,它们在劳动力输出地与劳动力输入地搭建了完整招工体系,能够通过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劳务经纪人,通过农村的社会关系网、与政府合作搭建的网点,结合手中的市场信息和客户资源,将各地劳动力务工周期与制造业行业用工周期结合起来,保障了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务工需求。“我们会根据企业的订单去不同城市挖不同的人,如果有些企业订单稳定,我们就会去诸如百色之类的地方挖人,因为这些地方农田少,务工的人基本上能稳定做上一年半载,如果企业订单是季节性的,我们就去给他挖季节性工人。”(20260115某派遣单位负责人)
2. 边缘就业群体的就业需求,被排斥在正规之外
除了农业生产之外,劳务派遣也适应了部分人群的灵活就业需求。
正如部分学者所说,中国的基本经济单元是家庭,农民的决策还深受家庭整体目标的影响,并非单一的经济标准。因此,部分人群(特别是家庭中的女性)在家庭中,主要承担了子代抚育、老人照料等责任,只有零碎的务工时间,她们需要更加灵活、零散的就业机会,才能在家庭照料和经济积累的双重压力下,寻求一种平衡。
还有一些偏远农村地区的青少年,因过早辍学步入了“既无学上,也无班上”的尴尬期;另外,部分超过年龄限制、仍有工作能力,早已脱离农业生产,且需要经济来源的农民工,也成了就业市场的弱势群体。
正规工厂的正式岗位招聘往往会设置系列门槛:年龄限制、学历限制、无文身、无案底,并且岗位大多需要配合坐班,将包括陪读母亲、辍学青年和超龄农民工在内的就业边缘群体排除在正式用工体系之外。
在访谈中发现,劳务派遣成为这部分边缘群体的过渡地带,为这部分群体提供非正式就业机会。除就业机会外,劳务派遣还为工人提供借支、劳资纠纷调解等溢出性服务,成为这部分人群在城市的缓冲地带。“部分人找劳务派遣做临时工主要是为了应对过早辍学,成年后这批人可能会选择其他工作,比如学一门手艺,或者在父母的帮助下当上个体户,如果一个人辍了学,又不上班,他能干什么呢?只能是整天玩手机,或者吃喝玩乐甚至打架。”(20251216某劳务经纪人)“我现在只有17岁,没成年,干不了正式工,也没有什么手艺,先跟着干,等成年了再做打算。”(20251216某劳动者)
3. 新生代务工者,偏好灵活的稳定就业
从劳动力结构的角度看,务工群体本身也发生着显著的代际变迁。正式岗位如坐班、提前一个月请辞、按月发放的薪资等规定,与新生代工人倾向不看管理人员脸色、灵活来去、随时借支、即辞即走的就业偏好存在严重冲突。在工作选择上,他们倾向于在工作稳定和自由生活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他们追求的是一种“稳定的自由工作”。“我之前是开大车的,开大车很累,所以就来干临时工了,干临时工想工作就工作,想休息就休息,先就这样过一段时间,还没有什么规划,后面想赚钱了可能再回去开大车。”(20251216某劳动者)
劳务派遣的一系列规定和服务也恰好满足新生代务工人群的需求,为其提供:人走账清、灵活借支、随时上班和急辞、驻场全程协调工厂管理矛盾等服务。
乱象之外:
劳务派遣实际发挥的社会治理功能
深度嵌入劳动者群体和企业的劳务派遣行业,早已超越了单纯的经济范畴。我们看待这一行业,需结合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实际进程来看。本文认为,劳务派遣经过粗放式发展时期,进入规范收紧时期,仍然存在许多乱象,也制造了一些不良社会后果,但其也是底层社会治理和就业兜底的重要组成,承担了填补正式体系不足、满足底层就业需求的公共服务职能,这便是劳务派遣在“高标准立法”下,仍然顽固地存在“选择性执法和普遍性违法”问题的社会逻辑。
就业之所以成为民生大计,是因为就业一端系着劳动力再生产的可持续性,另一端系着社会安定。缺乏稳定的收入,人民便会因失业陷入贫困,甚至走向违法犯罪,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并反过来增加社会正常运转和人民安定就业的成本。
劳务派遣在就业方面发挥作用的前提,的确是促进就业带来的经济收益。但客观来看,经济动机的确使这个行业成了一个实现低门槛就业的渠道,劳务经纪人和劳务公司会想方设法将工人送进工厂。经济动机使得劳务派遣搭建了一条道路,通往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难以走完的“最后一公里”。借助自身的市场化网络,将市场或整或散的岗位需求进行整合,再通过密集的劳务经纪人触手,将零散的底层务工者、批量的农民工与岗位进行对接。典型案例有:某市每年的乡村振兴劳务输出对口帮扶行动中,劳务派遣企业都会远赴中西部贫困地区展开就业宣讲和招工工作。疫情期间,配合政府完成重点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用工保障,成为政府应急用工的核心抓手。“疫情期间,我们去贵州、云南之类的地方做宣讲,把农民工批量带到本地,做重点企业的复工,比如医疗器械、重点纳税企业。”(20260115某派遣单位负责人)而这些工作很难通过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来完成。
并且,劳务派遣行业在政府规范化治理和行业内部竞争加剧双重压力下,服务的属性越发明显,因而建立了前端(跨区域接送、面试、入职)、中端(驻厂管理、矛盾化解、工时核对,甚至是员工生病陪同)、后端(借支、人走账清、工资垫付和纠纷调解)的一条龙服务,将许多纠纷化解在了前端。“我们这个行业就和滴滴一样,是社会底层的收纳包,没有我们这种公司,社会全乱了,因为我们接触的就是社会最底层,他们可以因为别人一句话,被温暖半天一两天,也可能因为别人一句话,拿了刀去干,这帮人很脆弱,但同时也很坚强。”(20260206某派遣单位负责人)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看,规范化管理的劳务派遣单位,甚至以公共就业服务市场化延伸的方式,承担了部分社区工作者或工会的责任。
废除劳务派遣,本质是试图
用消灭载体的方式来解决结构性问题
当我们反复争论劳务派遣是否应该一刀切地被废除时,背后更大的治理问题则被忽视了,我们正试图通过消灭制度载体的方式,来解决更根本的结构性矛盾。但事实证明,劳务派遣的制度化发展,从来就不是某一行业、某一企业的逐利结果,而是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阶段、制造业产业结构特征、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变迁,以及基层治理能力、治理事务和治理边界之间的张力共同催生的结果。
一刀切地废除劳务派遣,不仅不能消灭同工不同酬、社保欠缴等问题,甚至可能会引发更大范围的系统性风险,带来市场失序和治理失灵。
首先,制造业供应链弹性需求与刚性用工制度的矛盾不会消失。现实情况是,在全球价值链中,我国大量中小制造企业始终并且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处于中低端环节,在利润空间被上下游吸纳的同时,还要面对国际贸易摩擦和国际战争等非常规事件的影响。劳务派遣正是这类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维持竞争力的关键支撑。即便废除劳务派遣,企业压缩用工成本、适配订单波动的核心需求依然存在,最终只会倒逼企业转向更隐蔽、更无监管的“假外包真派遣”“私人劳务经纪人代招”等灰色地带,原本尚有法律框架约束的用工行为,会彻底陷入监管真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只会更加严峻。
其次,多元化就业诉求与标准化用工体系不适配的矛盾不会消失。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从来就不是单一化、均质化的,如前文所说,其呈现鲜明的分层特征:不仅有追求体制内稳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更有大批需平衡家庭生存和发展目标的农民家庭,有些青壮年男性需配合农忙和务工,有些女性需承担家庭照料和经济来源两大责任,还有过早辍学的青少年、超龄的农民工和追求自由的新生代务工人员。这些人对低门槛、高灵活和强适配岗位的需求并不会因劳务派遣的取缔而消失。废除劳务派遣,也并不能让他们获得正式体面的工作,而是让他们失去更多的收入来源。
最后,基层治理能力、治理事务和治理边界的张力并不会消失。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始终面临“最后一公里”难题,即难以通过跨区域政府协作,批量安置中西部乡村零散的务工群体,难以解决中小企业碎片化、灵活性的用工需求,难以快速化解车间的劳资纠纷,甚至政府的网格化社区管理,也难以触及整日待在车间和工厂宿舍的流动务工群体,为他们提供城市融入服务。废除劳务派遣,应该由谁来承接“最后一公里”的治理难题?当政府直接面对海量、复杂、分散的用工纠纷、就业需求时,现有的公共服务体系能否顺利承接值得我们深思。
中国式现代化从来就不是模板式、西方式和理想化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是人口规模巨大、人口异质性极强的超大国家治理问题,需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构建一个多层次、多元化、动态化的、适配实体经济和劳动力生存发展需求的制度结构。回归到我们对劳务派遣的本质性探讨,根本上说该行业是为了解决用工市场供需匹配问题而生的,供需问题永远存在,但具体的供需是时刻变化的。因此,与其将注意力放在劳务派遣是否应该取缔的问题上,不如思考需求本身,谈论我们应该如何推动劳务派遣从企业成本规避的工具,转向制造业升级与高质量就业载体的转型升级。
第一,立法层面需打破滞后性,提高精细化和适配性,不再让劳务派遣“小马拉大车”,承载所有非正规就业形态的法律需求。首先,需明确包括劳务派遣在内的各类非正规就业形态的法律定位,明确法律边界,为不同的用工形式提供相应的法律框架。其次,需对劳务派遣的应用规则进行分层分类,对运用劳务派遣的体制内单位、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
第二,监管和执行层面,需打破传统将劳务派遣单位作为主要追责对象的思维,分类分级引导行业走上正规化道路。实际上,用工企业才是用工成本、用工规则的决定者。国家对劳动保障的制度设计,理应将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一起纳入责任范围,明确用工企业的责任,并构建相应的制度体系,保证监管目标的执行。同时,继续提高劳务派遣行业的准入门槛,完善和清晰化退出机制,培育一批有资质、有实力和有责任的企业,清退一批无资质、无实力和不规范的不良企业。
第三,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基础设施配套,解决用工保障的痛点问题。劳务派遣的诸多乱象,不仅是经济主体牟利动机的结果,更是基础设施制度体系不完善、不适配现实需求的集中体现。需加快推进社保全国统筹、跨区域转接、新农合与职工社保衔接等问题,提高农民工参与社保的意愿。除此以外,符合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体系尚未建立,是制造业用工当前和未来的核心痛点。因此,推动职业教育改革,解决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脱节问题,也是解决用工保障的未来方向。在这个问题上,部分劳务派遣单位认识到低技能的普工输送模式,早已不适配中国制造业的转型需求,已经做了先行探索,借助自身的市场资源和信息网络,探索多元产教融合模式,努力摆脱低水平内卷困境。这也许是劳务派遣行业从存量走向增量,从“人头贩子”转向中国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和制造业发展支撑的关键路径。
第四,国家还需持续加大财税政策、产业政策对中小制造企业的扶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议价能力和利润空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压低用工成本,进行逐底竞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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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宿雨
•本期编辑:爱唱歌的懒羊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