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武汉叫停!

11月12日下午

武汉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将开展杜绝“家长作业”

进一步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

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中明确,各校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纳入今年的教育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着力建立完善全市中小学“减负”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武汉市各中小学应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通知要求科学合理布置作业,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规范中小学作息时间管理。

学生上午到校时间:

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底)小学不得要求学生早于8:20、初中不得要求学生早于7:50;

夏(秋)季(“五一”假后至十月底)小学不得要求学生早于7:50、初中不得要求学生早于7:40。

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

中小学校除高中毕业年级可以按规定组织答疑、辅导外,其他学段一律禁止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各类学校一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

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作业总量过多问题,特别是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的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问题;

随意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问题,特别是要求学生早晨提前到校问题;

违规补课问题。

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校:

日前,我市少数学校出现教师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现象,加重了中小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并减轻家长负担,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减负”的有关规定,市教育局经认真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中小学杜绝“家长作业”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切实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事关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违背了教育规律,不仅会剥夺少年儿童的自由时间和童年乐趣,严重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且日益成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桎梏,最终将危及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持续强力推进减负增效行动。2020年,再次将“不得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纳入教育工作绩效目标管理。

各区、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强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负”规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和广大家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政策规定贯彻执行

各区、校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省教育厅《关于集中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主要是:

(一)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二)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三)科学合理布置作业。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规范中小学作息时间管理。学生上午到校时间,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底)小学不得要求学生早于8:20、初中不得要求学生早于7:50;夏(秋)季(“五一”假后至十月底)小学不得要求学生早于7:50、初中不得要求学生早于7:40。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

(五)中小学校除高中毕业年级可以按规定组织答疑、辅导外,其他学段一律禁止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进行补课,各类学校一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

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杜绝“家长作业”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重点

1.作业总量过多问题,特别是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的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2.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问题。

3.随意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问题,特别是要求学生早晨提前到校问题。

4.违规补课问题。

(二)行动安排

1.自查整改。自即日起至11月20日,为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自查整改阶段。11月25日前,各区教育局将全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抽查督办。11月下旬,市教育局将以随机抽查方式,对各区和学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贯彻落实“减负”规定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巩固提升。12月及以后,以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为主体,认真总结成绩,进一步查找整改问题,巩固工作成果,着力建立完善全市中小学“减负”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是落实“减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学校“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强化目标意识。“不得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是今年的教育工作绩效目标,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结硬账的准备。

3.切实抓好自查整改。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迅速行动,立即布置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扎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建立“三个清单”,不得敷衍应付走过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责任清单”;自查整改要覆盖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问题要见人见事,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建立“成效清单”。

武汉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0日

来源 | 长江云综合武汉市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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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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