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引才新规!落户奖励、优先纳编、住房保障…

落户有奖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购房有优惠、岗位有保障…11月17日,保定市发布《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该市就业创业。其中,对首次落户主城区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每人发放1000元奖励。

鼓励落户保定

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可在该市城镇地区办理落户,办理落户和准迁手续时,优先受理,即来即办。

助力安家乐业

对在该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历水平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在该市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按照博士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6万元、本科每人2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费。

激励吸纳就业

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选聘入职,优先纳编。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奖励。

激励在保创业

对符合条件的在保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补贴、社保补贴、房屋租金补贴、物业水电补贴,对在“中国创翼”“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中获奖的优秀人才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激励技能人才成长

对取得“保定市金牌技师”“保定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奖金。激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对推行新型学徒制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的补贴奖励。

激励社会引才

对在引进人才过程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给予荐才单位10万或5万元奖励。

提供贴息贷款

高校毕业生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提供个税财政奖励

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在该市就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上的,将其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作为奖励金,一次性奖励给个人。

提供住房保障

鼓励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人才住房,用于保障引进人才使用。对于未落户的在保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柔性引进的高精尖和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在保工作期间可凭工作协议以家庭为单位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

提供教育医疗服务

博士硕士子女,可按就近原则,安排入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引进的高精尖和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申领燕赵英才B卡享受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和专家咨询服务。

[报道|河北日报记者林凤斌、寇国莹]

[编辑|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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