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考生已经拿到录取通知书,准研究生们也不例外,在今年的九月份,教育部出台了一个好消息,这个消息一经发布,很多准研究生甚至包括已经研二研三的学生都开心了,因为从此可以让普通研究生们“告别刁难”。这个消息主要的内容是关于如何规范导师们的权责,然后从三个方面做了很详细的解读,内容很多都是在保护研究生们的利益,这对于普通的研究生们无疑就是好消息。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下。
一、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有很多研究生在读研期间,没少受导师的指使,不仅要帮忙照顾接送小孩,还要做家务,甚至还要无偿为导师的项目工作,领不到报酬不说,还浪费很多宝贵的时间。所以这一要求无疑就是在帮研究生能争取到更多自由的时间,也能让研究生读研期间,能像个研究生在读一样努力专研自己的专业,提升自身的实力,或者有更多的时间能够外出找单位实习。
二、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研究生想要顺利毕业并且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话,导师的作用是最关键的,如果导师迟迟不在论文上签字或者故意拖延学生的毕业时间的话,这不仅会给学生造成延期毕业的后果,也会给学生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这一规定能让很多研究生能够顺利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但是对于研究生而言,也需要积极配合导师工作,有些被延迟毕业的研究生也并非都是导师在刁难的,研究生自身也是有一定问题存在的。
三、培养单位严格导师聘选标准、明确导师是岗位而不是职称或者荣誉称号
导师的门槛也变高了,这样对于那些不称职的导师也能及时清除出去,并且在导师的职责方面也明确规定是岗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这对于研究生而言也是可以放心跟着导师学习的。
虽然这则消息对于准研究生来说,是好消息,但是进入大学之后,还是需要跟导师搞好关系,这样整个研究生生活才能过得更加顺畅些,并且也要严格要求自己,争取通过三年或者两年的时间提升自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