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这些地方中小学寒假提前!

部分幼儿园、中小学寒假时间

提前至2021年元旦前后。

根据今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化市、伊春市等多地,将幼儿园、中小学寒假时间提前至2021年元旦前后。这是记者10日从黑龙江省教育部门了解到的。

据哈尔滨市教育局消息,哈尔滨市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自2021年1月1日起放假,初中毕业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自1月16日起放假;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执行;幼儿园放假时间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安排。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绥化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以及职业高中学生放假时间提前至2021年元旦前;初中毕业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学生放假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迟,不得晚于2021年1月15日。开学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伊春市义务教育阶段寒假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2月28日,高中寒假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2月22日。

黑龙江省教育部门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放假前集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疫情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挥。

寒假期间,教职工正常上班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疫情形势和该市实际,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在元旦前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学生自2021年1月1日起放寒假,教职工正常上班,学校自1月16日起放寒假;初中毕业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自1月16日起放寒假;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执行;幼儿园放假时间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

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寒假放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将适时调整。

此前,12月5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信息,一份冷冻食品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

连日来,相关部门已对阳性样本涉及经营、加工、储存场所及周边环境,以及密切接触者的生活环境进行了终末消毒和封控,对涉及的冷冻加工原料、半成品全部进行了封存。对于相关人员已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

来源:新闻晨报

主编 李旭

监制 周靖霏

总监 朱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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