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先: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学校请重视!

郑州大学教育学院讲师王哲先

学生是教育的对象,中小学生是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核心。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除了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也要在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尊重和保障学生在学习中自主进行选择、参与、表达、思考和实践”,是发挥学生主体性、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办学活力的应有之义。

中小学办学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教育以育人为本就是以培养学生为本,学生的全面发展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出发点和归宿。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最终要通过学生在德行、认知、健体、审美和劳动技术及创新能力等各方面的发展来实现。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也要落实到教育教学、班级管理以及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中。

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主客体关系问题一直是教育理论工作者普遍关注、讨论的问题,但直到今日也尚未形成共识,在教学实践中二者主要表现为诸如灌输式教育与启发式教育的对立。

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动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因此,只有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性,教育教学活动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激发办学活力才有立足的根基。

班级管理活动中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它既是学生学校生活的基本场景,也是教师进行学校管理的重要场所。学生对于班级管理的参与状态与参与程度,不但直接影响学生的社会化和个性化发展,也对学校管理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班级首先是一种“教育性”组织。作为一种教育性管理组织,班级要保障学生参与管理的权利和自由。

学校管理活动中需要发挥学生的参与力量。目前,高校管理中学生的参与已经较为普遍,但是中小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中小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既是教育民主化的要求,也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发展趋势,是培养现代公民,提高公民民主素养的重要途径。

从学生发展看,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可以发挥学生的主人翁精神,促使学生产生管理意识,增强责任心,对学生以后的成长和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从学校发展看,学生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学校管理是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提升学校效能的重要力量。因此,中小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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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校管理中学生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在教育理念上,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生本教育”“主体性教育”等已成为很多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管理理念。然而,在实践中,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却离理想还有很远的距离。

学校管理中学生主体性缺失的表现。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管理体制僵化,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理念相对滞后。经验式的行政管理思维居于中心地位,对学生的管理方式单一,主张绝对服从,形式简单粗暴。学校为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制定各种规章制度,量化打分、检查评比等手段,约束学生,迫使学生不得不服从学校纪律。

同时,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超级中学、“高考工厂”等学校管理模式虽然备受争议,却因其在升学方面成绩突出而受到吹捧,甚至成为其他学校效仿、学习的对象。这种把学生当成考试机器、政绩工具的管理方式,不但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破坏了教育生态,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在教学实践中,填鸭式教育、过重的学业负担、唯“智”是举的做法,严重摧残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教师与学生为追求结果而不顾学习过程,既不利于学生身心素质的全面发展,也不利于发展学生的学习兴趣,对教师的教学活动改进和提高也影响甚微。许多学生产生了焦虑和沉重的心理负担,情感和个性的发展被压抑了。教育的功利性使教育丧失了对学生生命的人文关怀。

新时代学生管理面对的新形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全球化、信息化时代使得社会思想观念多样化,中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也随之多元化,选择性、差异性日益增强。互联网的普及,给传统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使互联网对中学生的学习、生活乃至思想观念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原有的单一的、管理主义的学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现实的需要。

目前的中小学在校生中,独生子女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他们的普遍特点是:个人主义意识较强,集体主义观念相对较弱,上进心、自尊心强,自理、自控能力相对较差。

一方面,他们具有极强的自我意识,渴望独立成人,希望独立地决定、处理自己的事务;另一方面,他们抗挫折能力较差,一旦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挫折容易产生消极情绪。强烈的自主意识与不足的自主能力之间的反差带来了一些问题,这对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校管理中学生主体性缺失的后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编著的《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一书中指出:“教育既有培养创造精神的力量,也有压抑创造精神的力量。”传统的教育观将学生当成知识的容器,教学过程忽视学生的主体性。这违背了学生的发展规律,不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利于学生个性和创造性的培养。

由于社会对人才的素质要求逐渐提高,教育中的“剧场效应”造成社会竞争提前,学生的学习压力明显增大。如果仍然用传统的方式方法管理当代的中小学生,势必容易导致学生出现心理问题、行为失范,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进而给学校管理带来难题。学生管理讲究科学性有效性,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是可以的,但不能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

另外,在中小学管理中,如果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忽视了学生作为人的权利、尊严,还可能违反依法治教的要求,侵犯学生的权利。比如侵犯学生人身权利、学生人格尊严、学生平等受教育权以及财产权等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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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学生主体性,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学生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有效的学生管理有助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生活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学生管理应当做到与时俱进,才能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性、创造性,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为此,需要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制度和班级管理三个方面加强建设。

确立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首先在教育基本理念上要坚持素质教育的基本方向。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就是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改变“被教育”“被学习”的现状,就要给学生充分的选择权。

在教学方法上,把灌输式教学转变为启发式、参与式教学,组织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在课程设置上,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加强选修课;在评价制度上,实行多元评价、综合评价。

加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制度建设。目前在中小学管理中存在一个认识误区: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是被动的受教育者,因此没有参与管理的权力。事实上,中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力。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2条规定:“应确保有主见能力儿童有权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公约》规定了儿童的四大基本权利:生存权、保护权、参与权和发展权。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各种活动,发表自己的意见,是他们的基本权利。

在学校管理中,学生可以协助学校进行纪律、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学校和教师可以放手让学生寻找发现、确定自己的管理岗位,主动、积极地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体制,在学生的管理方面要科学有度,加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制度引导。有学者建议,为调动和保障中小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应赋予学生代表更深层次的参与权,建立并创新学生听证、学生参议等制度,在制定或修订学校发展规划、学生资助政策等事关学生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参考学生代表会议的决定和审议。

通过班级民主化管理提升学生民主参与能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从微观层面上来说就是学生参与班级管理,参与班级的纪律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课外活动管理等。现在的学生自主意识强,但同时自主管理的能力不足。因此在班级管理中应通过民主化管理改善管理效果,同时提升学生民主参与的能力。

班级民主化管理,就是在班级管理中采用民主模式,融入民主精神,调动学生参与班级事务管理积极性,使每位学生都能够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对班级管理提出建议。学生一方面是管理者,一方面又是被管理者,在这种身份的转换中,学生真切体验到管理工作的价值、意义,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培养他们参与管理的能力。

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调研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指出:“教育的基本作用,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更在于保证人人享有他们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尽可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而需要的思想、判断、感情方面的自由”。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最终的目的还是立德树人,培养全面发展、生动活泼、积极主动的学生,培养具有自主精神和自主能力的现代公民。

充分发挥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性,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班级管理,才能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才能培养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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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本文刊于《教育家》2020年11月刊第4期,原标题《学生在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中的主体作用及体现》

作者 | 郑州大学教育学院讲师王哲先

编辑 | 王楠

设计 | 九月九

统筹 | 周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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