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南已经开始实行教师职称改革,两类教师迎来利好消息

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不会取消,教师职称改革势在必行

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加强聘后管理,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

以上内容出自2018年国家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意见》确定了2035年前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总体目标,专门论述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问题。从中我们也可以读出这样的信息: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将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至少是2035年前)长期存在,但是一定会对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进行深化改革。

浙江: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

近几年,随着国家“简政放权”政策的实施,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了地级市 ,中小学教师一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了县区。很有可能,将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审权将进一步下沉,最终“下放”到一线学校。

浙江省宁波市作为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早在2018年,就在市直属学校启动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全部“下放”到校,2020年,进一步扩大了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自主评聘覆盖面,共有80所学校纳入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范围。

一线学校领导对本校全体教师的教学情况更加清楚,如果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师德好、教学实绩优秀、承担更多工作量的老师将更容易晋升为高级职称。

云南:‍‍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学校领导不和普通教师“争”高级职称名额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主要目的是让中小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的职务等级与行政级别脱钩,并与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分开进行岗位评聘的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2019年,北京市已经实施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近日,由云南省教育厅联合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发布了《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推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

这就意味着,校长要评职称,是另外一套制度和指标,与普通教师参评的职称制度不同。校长职级评定,不占用普通教师的职称评定名额。

这两类教师迎来晋升职称的“利好”消息

把职称评审权“下放”到一线学校,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都是对教师职称改革的有益探索。相信随着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加速,其它各省也会很快出台相关教师职称改革的措施,不管怎样,这两类教师迎来晋升职称的“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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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德好、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

师德考核是教师职称晋升的首道“关卡”,师德好是一个老师最基本的从业要求。

当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学校领导不再和一线教师争高级职称,一线教师中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将会成为最大受益者。

2、班主任老师

在中小学,班主任老师是学校的中坚力量,职称晋升必将向班主任老师倾斜。

即使其它省份还没有出台教师职称改革的相关政策,作为一线老师,面对可能很快到来的教师职称改革,要想顺利晋升职称,一定要坚守教师底线,保持良好师德师风,积极担任班主任工作,认真研究教学,提高学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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