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站是体罚还是惩戒?教育部终于明确了,不过老师必须注意2点

现在的学校,教师不敢管学生几乎属于常态了,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有一个高频词叫“佛系”。

老师佛系了,也就没有了责任担当,教书育人的任务根本就无法完成。佛,和尚,老师如俗语所说的那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这是不是老师不作为呢?当然不是,是当下家校关系下,老师弱势地位造成的。不仅是弱势,教师都变成高危职业了。

有的已经闹到了什么程度了呢?据说,老师不但不敢批评学生,就连表扬学生也不敢。

说到这里就有人不以为然了,不敢批评还说得过去,表扬学生怎么也不能了,不敢了?

这是真的,批评学生,会被家长投诉“伤害孩子自尊心”,表扬学生,也同样会有这样的风险。

表扬怎么会“伤害孩子自尊心”呢?当然不是伤害了被表扬的学生的“自尊心”,而是伤害了没有被表扬的孩子的“自尊心”。

比如同桌的两个学生,老师表扬了其中一个,而另一个没有被表扬,有心的家长,就会追究老师的责任,因为老师伤害了自己孩子的自尊。

这种伤害自尊,伤害幼小的心灵的情况,不好判别,只要被提出来了,老师只能倒霉,几乎没有例外的结果。

再比如,罚站,这是老师最传统的教育和惩戒方法,多少代老师都是这样教育和惩戒的。但是,现在不行了,罚站学生,学生告诉家长,家长就会投诉老师。如果学生因此而离家出走,甚至发生意外,那老师只能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那么,问题来了,教师能不能罚站学生呢?

一直以来都没有明确,教师认为属于惩戒,家长认为属于体罚,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是,家长只要闹起来,吃亏的总是教师,因为没有法律法规界定过,最后只能是顺着家长来。

不过,现在,情况有了彻底的改变,教育部终于明确了:教师有权罚站学生,罚站,属于惩戒,不属于体罚!

教育部最近公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这个文件,在2019年曾经出过一个征求意见稿,现在终于在教师的盼望中出台了。

这个文件,可以说是首次对教育惩戒进行了定义,明确告诉教师和家长,哪些是惩戒哪些是体罚,界线在哪里,有比较强的操作性。

所以,家长和老师,都应该了解一下,特别是老师,就更要熟知这个文件的内容,才能根据学生的违纪违规情况,给予恰如其分的惩戒,而不会越界超过限度。

在这个文件的第八条里,就有对于罚站的界定。学生有轻微违规违纪情节的,教师可以实施六种惩戒措施:

一是点名批评;二是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是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四是罚站;五是课后教导;六是按照校规、班规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要我说,其它措施就不要采取了,没有明确的措施千万不要用,就用这些明明确确,规定得清清楚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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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罚站是不是一定就不是惩罚,一定是惩戒呢?这个文件里说得非常清楚,是“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对于这个表述,教师一定要清楚,必须注意两点,一是罚站时间,要控制在一节课的时间内。在这个时间内,属于惩戒,超过这个时长,那就变成体罚了。

二是教师千万不要让学生站到教室外面,罚站要在教室内。在实际中,不少教师会让学生站到教室外,这不对的。学生站到教室外,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增加,出走,或者跳楼,都是不可预测的。

教师朋友们,你学会正确的罚站了吗?

标签: 教育部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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