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绩效向他们倾斜!贵州这些人待遇要提高…

近日,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强调,按照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并依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实际业绩,推动教师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

在教育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从五个方面加强对教师的激励:注重精神荣誉激励,积极开展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学团队等评选活动,充分展示教师的突出表现;强化专业发展激励,鼓励和保障教师参加培训、教研、学术研究等活动,及时帮助教师诊断改进教育教学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切实落实教师岗位职责,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突出关心爱护激励,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意见还要求,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效显著的学校倾斜;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来源:新华社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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