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显无奈!不上早晚自习的老师再发声:家里有矿,得罪之处请原谅

河北尚义县抵制早晚自习的老师,被称为年度最勇敢的最敢说真话的老师。

他发帖称,自己不怕喷,三次被校长约谈,他也坚决不上早晚自习。理由是家长和校长都拿不出教育部关于教师不享受八小时工作制的文件,他只听教育部的。

这位老师在发帖时,可能已经想到会被喷,所以才打预防针说“我不怕喷”。结果如何呢?被骂得体无完肤,狗血喷头。虽然也有不少人发声支持,但收获的,还是以骂为主。

大多数人认为,这位老师不配做老师,偏激者甚至认为,应该清除出教师队伍。需要提及的是,否定这位老师的观点的人群中,有不少人就是老师。

其实,没有任何理由和证据,能证明这位老师不够格当老师,更谈不上清除出教师队伍,他不过是说了真话而已,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罢了。

这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迄今为止,确实没有一个教育法规,一项教育制度,明确过教师这些问题。早晚自习教师是否应该承担,是否应该引入第三方来承担,这些确实是很现实的问题,但找不到政策依据。

现在,这位老师说出来了,应该是一件好事,如果能引起主管部门的注意,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把这些都说清楚了,不是很好吗?

虽然这位老师有了心理准备,但社会反响的巨大还是他始料不及的,在网上掀起了巨大的波澜。可想而知,这个帖子,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所以,我们注意到,这篇“宣言”似的帖子后来被删除他删除了。

现在,这位勇敢的老师,又发了一个新帖子,对原先的观点进行了解释,其中有这样的话:“我知道有些老师家庭困难,需要早晚自习的补助养家糊口。我家里有矿,所以得罪之处,请原谅。”

话中的况味,也只有这位老师自己知道。不过,我们读来,也是满纸的无奈在流淌。这是对那些对他宣言不解的老师的回应,也是给自己的一个无奈的台阶。

在这个新的帖子里,他说了两点:

第一点,他说自己不跟早晚自习,旨在强调《劳动法》对自己的保护,希望能取消早晚自习,以此摆摊同行们沉重负担。

这个第一点呢,可以说根本不成立。这位老师或许并不知道,《劳动法》并不适用于教师,教师是事业单位人员,由事业单位的法规规范。

而且,教师的职业确实很特殊,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早晚自习是客观存在的,根本就不可能取消。即使取消了,这段时间也还是需要管理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段时间的管理,是否必须由教师承担?制度安排上应该给予明确的说法。

第二点,在给自己一个无奈的台阶后,又以老家哈尔滨为例,学校取消早晚自习,家长花钱雇老师,老师是否参加,纯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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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也许存在,但不会成为范本,而且,家长投诉到教育部门,会立即被叫停。因为,在顶层的制度里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对于这位教师,无论是他的第一个宣言帖,还是这个回应帖,我觉得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从一个我们司空见惯的现象——教师一直以来都承担早晚自习,提出了一个被普遍忽略的问题——早晚自习是否应该由教师承担。

其实,还不止是早晚自习,还有诸如带寄宿生跑操等,都是如此。

这个现象和问题,如果能引起高层的注意,也许会催生一项教育制度,从此这个问题也就明确了,这不是一件大好事吗?

朋友们对此是怎么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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