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绩效工资改革新政策,快看看加工资有没有你!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绩效工资制度,是从2009年开始提出的,是党和国家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一个重大举措。该制度当时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反响,广大的中小学教师对此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和热切期望。它的推出可以说是对中小学教师起着一个激励的作用。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即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基础性的绩效工资现在是按月发放到教师的工资卡中,与工资一起发。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却不同,它的发放要等年终时由学校对教师各方面进行考核,然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每位教师由于考核成绩不同发放的工资就不同。而这个考核政策和标准是由各学校自己制定的,因此各不相同,这也是教师们争议最大的地方。

有的地方学校把教师的奖励性绩效抽出部分用来发放学校领导津贴、办公经费、其它开支等,剩下的部分再拿来按考核成绩分配给教师,从而引发了教师们的不满。大多数的地方学校都是做“老好人”,直接将奖励性绩效平均发放到每位教师,谁也不得罪谁。这一政策也得到了多数教师的拥护,因为它相对公平,毕竟大部分教师的工作量是差不多的。但这样就形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不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也引发了部分一线教师的不满:“我在一线工作得累死,他天天在图书室、仪器室闲着没事做,发的工资居然跟我一样”。

今年9月,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育部2020教育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介绍说“《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绩突出的学校倾斜。

并表示:“将来对绩效工资实行两级分配,第一个是在学校之间的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要体现学校之间的差异,向办学质量提高显著的学校倾斜。第二个是学校内部教师之间也不搞平均主义,向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包括班主任倾斜,树立这样的导向。

可以看到,将来办学质量显著的学校分配的绩效工资要多些。这样的学校教师可能工资就要增加了。另外,在学校工作突出并奋战在一线的教师(或班主任)绩效工资也要增加,这是肯定的。此外,《若干意见》还提到,对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优秀教师,特别是长期在艰苦地区、农村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的力度。

这次绩效工资的改革,打破了之前的“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可能会加大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差距。对于一些没有什么实绩的学校或教师来说这个消息就不太好了,因为你们的绩效工资可能会降低。这样就会激励着你们向好的学校和老师们学习,提高自身的实绩。但对于一些优秀的学校和优秀的一线教师来说是好消息,要加工资啦!

你认为绩效工资不搞平均主义好不好?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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