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可分为哪几类?

根据皮损特点可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湿疹。处理适当则炎症减轻,皮损可在2~3周后消退,但常反复发作并可转为亚急性或慢性湿疹。治疗恰当数周内可痊愈,处理不当,则可急性发作或转为慢性湿疹。

根据皮损特点可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湿疹。三者并无明显界限,可以相互转变。

(1)急性湿疹:

自觉剧烈瘙痒,皮损多形性、红斑、丘疹、丘疱疹或水疱密集成片,易渗出,境界不清,周围散在小丘疹、丘疱疹,常伴糜烂、结痂,如继发感染,可出现脓包或浓痂。处理适当则炎症减轻,皮损可在2~3周后消退,但常反复发作并可转为亚急性或慢性湿疹。

(2)亚急性湿疹:

急性湿疹炎症减轻后,仍有剧烈瘙痒,皮损以丘疹、结痂和鳞屑为主,可见少量丘疱疹,轻度糜烂。治疗恰当数周内可痊愈,处理不当,则可急性发作或转为慢性湿疹。

(3)慢性湿疹:

常因急性、亚急性湿疹反复发作不愈二转为慢性湿疹;亦可开始不明显,因经常搔抓、摩擦或其他刺激,以致发病开始时即为慢性湿疹。其表现为患处皮肤浸润肥厚,表面粗糙,呈暗红色或伴色素沉着,皮损多为局限性斑块,常见于手足、小腿、肘窝、乳房、外阴、肛门等处,边缘清楚。病程慢性,可长达数月或数年,也可因刺激而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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