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原则

一般而论,对于轻型系统性红斑狼疮,如仅有皮疹、低热、口腔溃疡、关节炎、胸膜炎等,而无重要脏器损害者,可用小剂量泼尼松10mg~30mg/d治疗;亦可选用NSAIDS。以皮疹、 光过敏、关节、肌肉症状为主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还可选用羟氯喹0.2,2次/d。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控制后,应注意预防发作。

(1)了解病情严重程度。病情不同,则治疗亦应不同。一般而论,对于轻型系统性红斑狼疮,如仅有皮疹、低热、口腔溃疡、关节炎、胸膜炎等,而无重要脏器(肾、心、肺、神经、血液系统等)损害者,可用小剂量泼尼松10mg~30mg/d治疗;亦可选用NSAIDS。以皮疹、 光过敏、关节、肌肉症状为主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还可选用羟氯喹0.2,2次/d。个别单用糖皮质激素效果不佳的患者,可加用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等;亦可加用六味地黄丸、雷公藤等。

伴有重要脏器损害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如LN、中枢神经系统受累、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狼疮肺等,宜给予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即1~1.5mg/kg?d,并同时加用免疫抑制剂治疗。重症者,可用甲基泼尼松龙冲击治疗。目前多认为,糖皮质激素开始时应用足量,稳定后渐减量;急性活动期,可分次服用;病情稳定后,晨起一次顿服。

危重型暴发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急进性LN、严重粒细胞减少、狼疮脑病及严重心、肺损害等,且无感染的患者,可用甲基泼尼松龙1g/d,静脉滴注,连续3日;冲击结束后,给予泼尼松口服,并加用CTX。如合并感染,应在感染控制后,酌情按以下顺序治疗:第1天,静脉给予甲基泼尼松龙125~250mg,CTX 0.8~1.0g;输液量宜在1000ml左右,可给剂尿药;第二天后,泼尼松40~60mg,维持治疗。

(2)治疗方案及用药剂量应高度个体化。

(3)随访。

(4)注意风险/ 疗效比。

(5)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病情控制后,应注意预防发作。患者应乐观开朗,正确对待疾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劳逸结合,提高生活质量;注意精神、饮食、休息。预防感染;避免日光暴晒和紫外线照射(尤其有光过敏者);祛除各种诱因,不宜使用可能诱发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药物、食物、染发剂;戒烟;节育,活动期应注意避孕,避免反复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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