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不服从理论-公民不服从运动

《公民不服从》,又称做消极抵抗、对公民政府的抵抗、论公民抗命、公民不服从论,其性质是反抗法律不公的方法,提出者是亨利·戴维·梭罗。美国作家亨利·戴维·梭罗经过实践后,于1849年在短文《论公民的不服从》中,开创了这一现代理论。这篇短文对此后从事公民不服从的人士,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公民不服从》,又称做消极抵抗、对公民政府的抵抗、论公民抗命、公民不服从论,其性质是反抗法律不公的方法,提出者是亨利·戴维·梭罗。

首次发表于1849年,主张人民不应允许政府统治他们的良心或使之萎缩,且人民有义务避免这样的默许(英语:acquiescence),防止政府把他们变成不正义的行动者。梭罗对奴隶制和墨西哥-美国战争的厌恶,部分地驱使了他写作本文。

名词解释

公民不服从,是人们反抗法律不公的方法之一,在许多非暴力抗议运动中都有使用,包括在印度(甘地的社会福利运动以及从大英帝国独立的运动)、在南非针对种族隔离的斗争、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以及世界范围内的各种和平运动。其中最早获得巨大成功的是1919年埃及人反对英国占领的革命。美国作家亨利·戴维·梭罗经过实践后,于1849年在短文《论公民的不服从》中,开创了这一现代理论。该文主旨提倡依靠自己,并认为面对不公,不一定要诉诸暴力,可以采取不支持、甚至抵制的作法。这篇短文对此后从事公民不服从的人士,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文中,梭罗将拒绝纳税,作为对奴隶制度、美墨战争的一种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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