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

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寄语:溥仪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他身上充满了悲剧色彩。“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相关信息分享给各位读者,欢迎阅读!1995年2月6日,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我的前半生》著作权归溥仪个人享有。李淑贤作为溥仪的妻子及唯一法定继承人,生前未对该书的著作财产权进行处分,李淑贤去世后也没有继承人。

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

寄语:溥仪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他身上充满了悲剧色彩。无论作为一个政治人物也好,还是面对家庭婚姻也好,溥仪似乎一直都在不断地陷入悲剧中。溥仪生逢乱世是他的不幸,作为末代皇帝却没有掌握过一天国家政权;作为三岁孩童,只是一个历史符号存在于历史典册中。即便是答应日本就任满洲国执政、皇帝,这也是被日本逼迫无奈的。他长期处于政治漩涡中却未发挥关键的作用;他是亡国之君和叛国罪人,最后成了新中国改恶从善的典型;作为一个历史人物,他是失败者,但他的每一步失败都伴随着中国的崛起和人民的解放,而他最终也成了人民中的一员。“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相关信息分享给各位读者,欢迎阅读!

《我的前半生》在当代出版史上,溥仪先生所著《我的前半生》是生命力旺盛的作品。问世43年以来,印刷21次,累计印数186.3万余册,而且仍然有长盛不衰的趋势。最早的《我的前半生》的基调即“我罪恶的前半生”,是一本具有悔过书性质的作品。《我的前半生》记录了溥仪从登基到流亡到接受新中国“改造”等过程,是一部回忆录,更是一本特定历史环境下的自省书,从中,我们仍然可以清晰地瞥见特定历史环境末代皇帝的悲剧与喜剧,他的人生道路凝聚着近现代社会的变迁。溥仪晚年本想写一部《我的后半生》,可惜未如愿。

1995年2月6日,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我的前半生》著作权归溥仪个人享有。李淑贤作为溥仪的妻子及唯一法定继承人,生前未对该书的著作财产权进行处分,李淑贤去世后也没有继承人。至于溥仪的侄女金霭玲女士要求该书的著作权归自己所有的诉求,法院以“金霭玲并不是李淑贤的遗产继承人……于法无据”驳回,此后,金霭玲也没有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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