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方案来了,“以奖代补”不要太好!

据消息称,湖北省5月29日从省住建厅获悉,全省在17个县(市、区)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两年左右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体现各地特色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据悉,湖北省将推荐3-5个县(市、区)申报国家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县。

据消息称,湖北省5月29日从省住建厅获悉,全省在17个县(市、区)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两年左右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体现各地特色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有了政策的支持,相信湖北的农村将大革新。

根据《湖北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方案》,除新洲区、襄城区、老河口市、松滋市、远安县、枝江市、竹山县、竹溪县、钟祥市、罗田县、赤壁市、随县、广水市、宣恩县、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等17个省级试点外,各市(州)年内将再选定1-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据悉,湖北省将推荐3-5个县(市、区)申报国家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县。

此次,湖北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名单为:

武汉市新洲区、襄阳市襄城区、襄阳市老河口市、荆州市松滋市、宜昌市远安县、宜昌市枝江市、十堰市竹山县、十堰市竹溪县、荆门市钟祥市、黄冈市罗田县、咸宁市赤壁市、随州市随县、随州市广水市、恩施州宣恩县、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

2019年底,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将初步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到2020年,试点县农房建设审批管理、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建成一批示范农房。

长期以来,农村住房通常是农民自己动手或请农村工匠凭经验设计、建造,大多“千房一面”,难以形成有特色的乡村风貌。

新型农房什么样?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型农房既要充分挖掘当地文化特色,又不能一味追求复古;既要引入现代元素和现代功能,又不能“千房一面”;既要注重村庄整体建筑风貌的统一性,也要注重农房单体的个性化。

据介绍,试点地区将编制农村住宅推广图集,免费提供给村民。试点县(市、区)可与设计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组织建筑设计专业力量、技术骨干下乡对口帮扶,实地指导农房设计、建设,还可邀请行业专家授课、聘请地方设计人员指导、吸收专业对口大学生回乡等,充实基层技术力量。

省住建厅称,试点中将发挥农村建筑工匠作用,通过发放小额误工补助、受训后颁发结业证书等措施,对农村建筑工匠开展培训,培养一批既掌握现代建造技术又熟悉乡土技艺的工匠;鼓励热爱乡村的建筑设计师、监理工程师、乡贤能人及有经验的农村建筑工匠承接农房及配套工程建设。试点中,将推广现代化建造方式,如可再生能源、装配式建筑等,也保护、传承传统建造方式。

据悉,有关方面着手建立农房建设管理制度,“联审联批、限时办结”,让农民“最多跑一次”。通过村民自治公约、协议约定等方式,约束村民按图建房。

而且,省住建厅将对取得明显成效的试点县(市、区)“以奖代补”予以支持,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可出台农房建设试点奖补办法,对按照设计和规定建房的农民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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