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涨跌停板制度小史

最近虽然美股不熔断了,但是瑞幸又一天跌了75%多次熔断,就不由得想起我大A的涨跌停制度。我们的不少金融制度是参考美国市场,并结合实际的情况建立起来的,但相比起来,我们的涨跌停和T+1制度在当前的主流资本市场上几乎没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最早实施的就是涨跌停板幅度,从1990年12月19日到26日,涨跌停的幅度为5%。

最近虽然美股不熔断了,但是瑞幸又一天跌了75%多次熔断,就不由得想起我大A的涨跌停制度。我们的不少金融制度是参考美国市场,并结合实际的情况建立起来的,但相比起来,我们的涨跌停和T+1制度在当前的主流资本市场上几乎没有。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我们一直采取涨跌停制度,这个制度又是怎么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呢?

我国股市的历史并不长,挂牌于1990年12月19日的上交所和在1991年7月开业的深交所刚开始还自己玩自己的,并不受统一的监管,证监会要在1992年10月才成立。

当时钱多、股票数量少,又因为没有统一的交易市场和监管,场外“黑市”活跃,因此股票投机十分凶猛。涨跌停制度一开始的出发点就是限制投机,我们以沪深两个交易所为线索,来看看涨跌停制度是怎么一步步成为今天的样子:

上交所往事:“十五只股票,一市三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最早实施的就是涨跌停板幅度,从1990年12月19日(上交所开业)到26日,涨跌停的幅度为5%。由于“老八股”供不应求连续涨停,为了控制市场风险,从12月27日开始涨跌停幅度就调整为1%。相当稳。从1991年1月7日起,又进一步把涨跌停幅度调整为0.5%,更稳了。这个幅度一直实施到1991年4月26日,然后又调整为1%并一直持续到1992年。

1992年2月18日,上交所决定放开延中和大飞乐两只股票的价格限制,结果开放的当天两只股票涨幅分别为70.27%和46.56%,可以看出当时股市走势有多奔放。除延中实业和大飞乐两只股票外,其余7只股票(除老八股外,兴业房产也于年初上市)依旧实行3‰的流量控制和1%的涨跌幅限制,被当时舆论戏称为“一市两制”。

1992年3月27日,又有五只新的股票上市,上交所规定这五只股票和兴业房产自当日起的涨跌幅也为1%,但不受3‰的流量控制,而且这五只股票都有“开盘指导价”(计算方式为:上市前一日的上证指数除以新股发行结束当日的上证指数,乘以新股溢价)。于是,上交所虽然才15只股票,已经实现“一市三制”了。

1992年4月13日,上交所又调整限价政策,全部取消3‰的流量控制,将三只股票的涨跌幅由1%放宽到5%。5月5日,放宽了另外9只股票的涨跌幅至5%。到了5月21日,上交所放开了所有股票的股价限制。

深交所往事:“涨幅0.5%,跌幅5%”

1990年5月25日至6月17日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深圳5种股票在柜台交易价格的增幅为:深发展100%;金田140%;原野210%;万科380%;安达380%。于是《人民日报》发表了《深圳股市狂热,潜在问题堪忧》的情况汇编,说股票市场使机关人去楼空。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从1990年5月中旬起对深圳证券市场进行调查。

1990年5月29日,深圳限制涨跌停板10%。6月18日,深圳将涨跌停板缩窄至5%;6月26日,将涨幅缩至1%,跌幅还是5%,政策导向是鼓励下跌而不鼓励上涨,可能怕暗示的不够明显。11月20日,涨幅调整到0.5%,跌幅还是5%。结果这时候就用力过猛了,股民们丧失了信心,股市开始出现空跌现象,于是到了1991年1月2日,涨跌停幅度统一调整为0.5%。

涨了半年的深圳股市掉头向下,开始了9个月的长跌,市场一片恐慌,以至于在1991年4月22日出现了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的零成交记录,原因是没有买单了,后来地方政府反而要组织救市,这是后话。1991年8月17日,深圳证交所放开了股价限制。

现在的10%涨跌幅是怎么来的?

10%涨跌幅产生要从1996年4月开始的市场行情说起。

1996年在央行两次下调利率的利好消息下上演了一场牛市大戏,和现在没什么区别,就是更乱,香港回归大利好呀之类的消息满天飞,大鳄操纵,股价暴涨,上百只股票涨幅达5倍以上,10月份的时候吉林化工一周上涨了528%。据说为了炒股票,北方有农民甚至把耕牛都卖了,从1996年4月1日到12月9日,上证指数涨幅达120%,深圳成分指数涨幅达340%。

对于股市暴涨,中央政府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呢?就是从1996年10月起连续发布了被称为“十二道金牌”的多个市场调控政策规定。一锤定音的是,1996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正确认识当前股票市场》给证券市场定性:“最近一个时期的暴涨则是不正常和非理性的。”文章见报当天开盘4分钟,沪市281只股票除了4只例行停牌外,其余227只全部跌停。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公布了100亿的新股发行规模,这个发行量是上一年度的3倍。同时就是恢复了涨跌停板制度:在证监会的同意下,上交所和深交所决定从1996年12月16日起,对在两所上市的股票、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10%的限制和公开信息制度。

在那之后就是部分特殊规则的修订,比如1998年4月27日,沪深交易所对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建立了ST制度,并将ST股票每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2014年1月1日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中,设置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股价最高涨幅为发行价的44%,跌幅则为36%,等等。

涨跌停制度的其他相关事项

主要说一下新三板、科创板的涨跌停限制和A股的熔断。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曾经被认为是注册制的试点,“中国版的纳斯达克”,一开始异常火爆,但慢慢由于二级市场薄弱、退出难等种种问题,到现在竟然已经不大有人关心了。根据最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新三板对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部分特殊规定的除外。

现在科创板又被认为是注册制的试点,科创板股票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每日涨跌幅由主板的10%放宽至20%。根据上交所的答记者问,放宽涨跌幅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市场充分博弈,尽快形成均衡价格,提高定价效率。

A股也曾经在2016年实施了熔断机制,本意是安抚杠杆资金出逃而引起的股市恐慌,结果加剧了资金流出,因为第一次熔断之后,很多人怕第二次熔断无法交易,反而加速了市场下跌,刚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个交易日四次熔断,2016年1月8日就暂停了。人们普遍认为涨跌停板制度下熔断机制毫无作用,甚至还有害,跌停后还能交易,熔断后反而无法交易了。这可能是A股历史上最短命的政策了。

虽然每年都有是否要取消涨跌停限制和T+1制度的争论,但从实际进程来看,比如科创板的试验,监管似乎还在研究之中,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可以想到,与此相关的各类配套措施必然不能一蹴而就,比如法律法规的健全、做空机制的完善等等。

或许第一任证监会主席刘鸿儒广泛流传的“意见论”很能说明涨跌停板的现实意义:“股票市场这个问题,猛跌,下边有意见;猛涨,中央政府有意见,担心出事;不涨不跌,所有人都有意见,说它不像市场。”

总得来看,政府主要怕大涨大跌出事,一出事压力会非常大,所以这估计也是一直维持涨跌停制度的原因之一。证监系统经过多年的奋战,相对来说股民已经是最能风险自担的一个群体了,但跌的时候股民还是不免要骂,想想未来银行理财要打破刚兑,真是不由的为他们感到担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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