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兰钻石“天使之翼吊坠”有关侵权案件

珂兰钻石就“天使之翼吊坠”诉知名电视剧《夏家三千金》出品方上海辛迪加影视有限公司和上海卓美珠宝有限公司侵权一案在进入二审程序后,近日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已就最终赔偿数额及支付方式达成和解,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珂兰钻石就“天使之翼吊坠”诉知名电视剧《夏家三千金》出品方上海辛迪加影视有限公司和上海卓美珠宝有限公司侵权一案在进入二审程序后,近日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已就最终赔偿数额及支付方式达成和解,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天使之翼吊坠”是珂兰钻石委托设计师于2008年创作完成的美术作品,获得了国家版权局审核登记的着作权证书。珂兰钻石发现,在安徽卫视、东方卫视、优酷、百度奇艺、搜狐视频、土豆网等多家电视台及视频网站上播出的电视剧《夏家三千金》第二集的约第24分钟至26分钟处出现了一款与“天使之翼吊坠”几乎完全相同的吊坠产品,但该产品所用的包装盒上醒目地印有被告卓美公司克徕帝珠宝的品牌标识“CRD”。珂兰钻石了解到,该剧由辛迪加公司参与共同出品及摄制。随后,珂兰钻石将上述两被告告上法庭。

今年6月13日,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珂兰钻石为“天使之翼吊坠”着作权人,两被告对虚假宣传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对珂兰钻石进行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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