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二十一饮食之喻与犯人的改造(1)

九四:噬干,得金矢,利艰贞,吉。

噬嗑



噬嗑:亨,利用狱。

噬嗑:通顺,利于施用刑罚。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初九:穿戴的木枷遮蔽了脚指,没有过错。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六二:咬吃肥肉遮住了鼻子,没有过错。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六三:咬吃风干的肉,中毒,有小麻烦,没有过错。



九四:噬干,得金矢,利艰贞,吉。

九四:啃食干肉骨头,碰上了铜箭头,有利于艰险的占问,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六五:啃吃干肉,碰上了铜箭头,占问有麻烦,没有过错。



上九:何校灭耳,凶。

上九:肩扛的木枷遮蔽了耳朵,凶。

随便看看别的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