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老师:很失望!她的二审结果从开始就注定了

执着的姚老师对起诉结果不满意,再一次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的结果是——驳回申诉,按照一审判决执行。说白了,姚老师“失败”了。

而且按照常理来说,二审判决基本上就代表着整个案件的结束,即便姚老师不满意,也不能再诉讼。除非她寻求其他的程序,比如向省高院申诉。

法院门口的姚老师在接受采访时落泪,并且表示,自己对结果很失望,甚至对教育行业感到失望,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向自己的学生交代。

其实在我看来,这场申诉的结果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要以失败而告终的,理由有三:

第一,姚老师觉得“不公平”的规则,自己也曾举手赞成。在职称评选结果出来之后,18人参与1人不合格,17人中评选6人,姚老师综合成绩排名第七,从而遗憾落选。但是,姚老师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并且得知自己的民意测评环节得分并不乐观——三项测评中,教师民主测评得分排名第12,考核小组测评得分第13,校领导测评排名第6。三项中有两项排名靠后,最终测评得分排名第12,也就是倒数。其次就是她的教育业绩得分排名第16。

这两大环节的落后导致了她最终的失败。但是据了解,在焦作市第17中学的职称评选规则的投票中,姚老师也是举手同意学校当时制定的规则。当自己对评选结果不太满意的时候,自己又认为评选程序不公平。我觉得这有点“自私”。

第二,状告的是教育局,而不是十七中学。在大家看来,姚老师的官司如果能赢,她的在职称方面也会得到一个交代,实则不是这样。姚老师职称事件的发展是这样的:

她对评选结果不满意,于是向当地教育局申诉,教育局对她第一次的申诉进行调查并且公布了调查结果——评选的确存在问题,比如工作不够细致,原因是在17中的评选结果上存在书写错误,并且没有公示前6名评选成功的教师。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问题,也就是说,姚老师所认为的“不公平”现象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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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调查结果,姚老师仍然存在质疑,于是又一次向教育局申诉。这一次教育局对她的申诉并没有及时解决,于是姚老师以“行政不作为”为理由起诉当地教育局,当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教育局等负责人员对此进行道歉,但是这和职称评选的事并没有关系。教育局人员道歉的缘由也应该是没有及时处理姚老师的申诉,但这和职称的事是有区别的。

姚老师对这样的判决结果仍旧不满意,于是向上一级法院诉讼,结果被驳回,于是就有了当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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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说的是,即便姚老师胜诉,最后受到处罚的也只能是教育局中相关的负责人员,解决的事情是“行政不作为”,而不是职称评选是否存在问题。如果是为了职称的事,姚老师应该起诉十七中的相关部门或者负责人,否则仍旧解决不了主要问题。

第三,感情牌太多。在这一场职称评选和两场申诉以及两场官司当中,姚老师做得最多的是——以感情为主,而不是以证据。

在姚老师的视频中,姚老师称“自己得分第二而落选”,这就很容易能够抓住大众的好奇心和同情心。试想,选6个人,姚老师第二,为什么就没有她?是不是真的存在问题?是不是真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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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姚老师所说的第二是她在某一项的得分,也就是荣誉资历得分43.8分,排名第二,但是最低分为35.1分,这个差别也只有8.7分。说白了,这个她排名第二的参考项并没有拉开与别的老师的差距,别的老师在其他项把分数补回来的可能性也很大。

并不是最终的评选总得分排名第二,而是第七名,她离评选成功就差了一点点!

如果说是不公,倒不如说是内心不甘。但是这样的说法也的确能够抓住大众的同情心理,让大家都觉得姚老师做得对,甚至在她状告教育局的时候,还有很多网友在支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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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姚老师也和大家分享她被约谈、被停课的事情,面对这样的“惨状”,大家当然仍旧会支持姚老师。即便是笔者,也觉得姚老师有点亏,首先她以一名之差错失评选;其次被停课、被约谈——学校这样的做法不对,她只是对结果不满意,并没有耽误正常教学,学校就没有理由约谈和停职。

但是这些都不是能够支持她胜诉的依据,如果觉得评选存在问题,首先应该起诉负责的部门或者主要负责人。其次应该查找和收集问题的证据,比如姚老师民主测评得分不高,于是她认为这里边存在问题。但是是否存在问题需要证据,比如是否有人有送礼行贿行为,如果有真凭实据,姚老师才能证明评选不公平。而不是一直在打感情牌,因为现代社会不同于古代,古代的人情有时候能够大于法治,但现在的社会讲究的是法治,根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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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三点,笔者认为姚老师的失败是从一开始就注定的,因为这件事情的主要矛盾并不是教育局是否作为,而是十七中职称评选是否存在违规。但调查结果是不违规,所以……

或许有人会骂我,认为我这是见风使舵,甚至说风凉话。但我想说的是,凡事都要讲究依据。并且希望大众不要被牵着鼻子走,更不要在没有搞清楚问题的本质以前就盲目站队,否则自己也只能被利用,甚至当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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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姚老师自己所说的,她只是想对17中职称评选存在的不公平现象要一个答案,重点是你要证明评选的确不公平,然后去起诉才有可能得到自己追寻的答案。如果只是一味地上诉,而不能提供有利于自己观点的证据,那么结果仍旧还是这样。对此,你们怎么看?

标签: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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