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救娃拍视频提醒 被孩子妈妈起诉侵权索赔5万

来源|都市现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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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东茂名一名男子

在湖边将独自玩水的女孩拉回安全地方后

为了提醒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

拍下现场视频发到网上

男子表示 女孩妈妈日夜在公园里打牌

不管小女孩的安危

然而这却引发了孩子母亲的不满

以侵犯名誉权

起诉男子索赔5万元

施救者 严先生:我就发了个抖音,说又是这个放养的小孩,妈妈日夜在公园里打牌,没人理小孩的生死。她现在又报警,又去法院起诉我,她说因为这件事,她晚上睡不着觉,有焦虑障碍。

律师:网友讨厌的“马赛克” 有时候还是得打

事件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有人认为,男子的行为并无恶意,也有人认为,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拍摄和发布视频时,没有考虑到孩子的隐私和肖像权可能受到侵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不过,律师表示,男子视频中并没有公开孩子的具体身份信息,如姓名、年龄、住址等,但没有对小女孩的肖像进行保护处理就公开到网上,行为确实存在不妥之处。

律师 黄曼:我们认为男子在视频剪辑和编辑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瑕疵。他施救行为应当得到社会的支持和保护,但是其公开视频的这个行为,应当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比如要在孩子头像上打马赛克。

律师:是否对孩子妈妈构成侵权  要看视频内容是否属实

对于孩子母亲以男子侵犯名誉权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认为,男子视频中谈到了母亲作为监护人有不当的行为,对当事人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心理阴影和影响,从情感上来说,可以理解;但是否侵犯名誉权,要看拍摄视频的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有虚构、诬蔑或与事实相悖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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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黄曼:如果在本案中视频都是男子当时拍摄的,并不存在一些编造和摆拍的情况,那么我们认为这个事件中,拍摄视频内容是不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但是具体的案件处理结果,还是要等法院来依法处理。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律师提醒网友,传播视频,需要注意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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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黄曼:我们要以比较专业和守法的意识,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处理社会热点的事务和发送自己关注的一些视频图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去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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