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黄金就业期就应狠刹就业歧视风

作者:熊丙奇

当下正值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应聘季。日前,教育部发文提出,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

就业歧视,并非新问题,也非新政策关注点。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就明确提出,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此次教育部发文可谓是对该方案的具体落实。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让治理就业歧视不再停留在文件上。

教育部此次发文明确提到,不得把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也是具有针对性的。近年来,一些单位在招聘人才时,明确提到只招全日制毕业生,把非全日制毕业生排除在外。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差别仅仅是学习方式不同,受教育者获得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设置全日制限制条件,不但涉嫌对非全日制毕业生的歧视,还严重影响我国建立终身学习社会。

且从现实来看,用人单位在招聘中设置全日制限制性条件,即使被求职者投诉、被媒体曝光,监管部门对涉事单位与相关负责人基本没有任何处罚,有的单位甚至对求职者连一句道歉也没有。在招聘条件中白纸黑字写明只招全日制这类明摆着的学历歧视,都不会受到任何惩处,就更别提那些隐秘的学历歧视了。

“隐秘歧视”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在发布招聘公告时,不设置招聘限制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执行“内部的限制标准”,不动声色用学历标准把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求职者拒之门外,而求职者对这类歧视,很难取证,监管部门要查处就更难。

如何扭转“唯名校”导向、治理学历歧视?首先要全面清理在招聘公告中公然存在的学历歧视。如果这么明显的学历歧视都不治理,那“暗里”的学历歧视或将更难治理。治理这类学历歧视,要狠抓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招聘,尤其是对于地方政府出台的人才政策中,制订的带有“唯名校”导向、学历歧视意味的人才标准,要明确制止,并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当前,我国各地都在出台引进人才的政策,综观各地的人才政策,都存在着按学历论人才的问题,这是必须要清理的。如果地方政府的人才标准就是按学历制订,那么,地方政府也就会纵容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搞学历歧视。破除“唯名校”导向,“唯学历”论就可能流于形式。

扭转唯名校导向、治理学历歧视,在我国还存在一个的现实问题是,社会度这类问题的容忍度是较高的。不少人反问,不用学历选人,难道凭关系选人?用人单位强调名校学历无错之有,认为这能激励学生好好读书,等等。这些论调,给了用人单位进行学历歧视的“底气”,凭借不少人的支持,用人单位还将招聘到多少名校、高学历人才作为人才政绩。

因此,归根结底,治理就业歧视,亟需建立更科学、基于人才能力的评价体系,办好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从而推进全社会实现从学历社会向能力社会的转型。就拿非全日制教育来说,不能让人形成“这是招生分数更低、培养要求更低、让学生混文凭的教育”的刻板形象,要执行和全日制教育一样的招生、培养、毕业标准,唯此才能提高社会对这一学习方式的认可度,也促进这类教育健康发展。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最新资讯

文档百科

CopyRight © 2000~2023 一和一学习网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一和一学习网:让父母和孩子一起爱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