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教师诉教育局案择日宣判,当事人已被免除班主任职位

3月31日11时许,“女教师爆料职称评选不公,起诉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结束庭审,将择日判决。

2020年10月以来,姚女士多次在网上爆料称,焦作市第17中学评职有“内幕”。2020年11月25日,山阳区教育局的通报称,调查组没有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存在。姚女士不认可这一调查结果,因此在2020年12月10日,通过邮寄形式,向教育局提交了申诉书。

姚女士认为山阳区教育局没有在30天内处理申诉,是违反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将山阳区教育局告上了法庭。但山阳区教育局在3月31日的庭审中,针对这一点回应,确实收到了姚女士的申诉书,不过因她此前已有过信访行为,没有再次回复她。山阳区教育局认为姚女士是在信访,而非申诉,该案并非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姚女士的诉讼请求。

姚女士是一位语文教师,任职于河南省焦作市第17中学。2020年10月,姚女士在网上发布视频称,该校的高级教师职称评选不公平,有“内幕”。姚女士称,她1996年就开始教书,有25年的教龄,已连续参加8年高级职称评比活动,但全部落选了。此次评选,共有17位老师一起参与,因常年担任班主任职位,且在初三教学,超工作量,姚女士的个人素质评分排第2名,可姚女士仍未入选。而最终获选的一位老师,并未担任班主任职位,没在初三年段教学,也没有超工作量。姚女士认为,学校投票制度有漏洞,分数比例不合理,所以她才落选了。

根据山阳区教育局发布的通报显示,17中学的职称评比主要由职业道德、工作量及完成情况、教育教学成绩、荣誉资历、民主测评5个项目组成。通报还给出了姚女士的具体得分,职业道德共5分,所有老师均是满分;工作量及完成情况一项,姚女士也获得15分满分;教育教学成绩总分60分,姚女士得分为42.25分,排第16名;荣誉资历共5分加附加分,姚女士得分为43.8分,排第2名。民主测评项目总分是15分,教师民主测评里,姚女士排名第12;考核小组测评中,姚女士排名第13;年级组长及校领导测评环节,姚女士排名第6。总积分中,姚女士排名第7,而职称名额仅有6个,因此落选。

在爆料视频里,姚女士表示,职称评选前五项,所有老师的得分都相差不大,第1名和第17名分数相差不到10分。而投票,即民主测评项目,占综合分数的15%。即使前四项综合起来评分排最后一名,如果能够获得全部投票,也可以“逆袭反超”。

3月29日,焦作市第17中学发布通报称,因姚女士多次发布不实视频,给学校带来严重不良影响,且所带班级成绩下滑严重,将免除她班主任的职位。学校还要求姚女士删除此前发布的视频,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

3月31日,庭审结束后,据大象新闻报道,姚女士称,对于是否能有个合理的结果,她并不抱希望,但姚女士律师告诉她,如果一审败诉会帮她打第二场。

部分新闻来源大象新闻,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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