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动力关系学观点(一)概述 v1.0

经典精神分析和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客体关系理论,本是同根的理论,但有着无法回避的区别,甚至是冲突。而客体关系理论更强调客体关系,认为关系才是驱动人去行为的动力,而不是性本能。当然客体关系理论各个心理学家的观点也都有一定程度的区别。在客体关系理论中,内驱力并不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客体关系中有其所推崇的驱动力理论。

经典精神分析和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客体关系理论,本是同根的理论,但有着无法回避的区别,甚至是冲突。

精神分析强调的是本能、性,及其在一个人的行为过程中所起到的决定性的作用。最著名的概念就是,生本能,死本能,以及弗洛伊德特别强调的俄狄浦斯期(情结)。

而客体关系理论更强调客体关系,认为关系才是驱动人去行为的动力,而不是性本能。当然客体关系理论各个心理学家的观点也都有一定程度的区别。

我对于精神分析理论有着越来越多的认同,包括其一个核心的观点,每个人的行为是由他(她)内在的动力驱动着的;但我不同意这些内在的驱动力都是来自于性本能和攻击本能。我更认为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在不断试图去实现和满足自己的欲望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来自周边现实世界的各种挫败,内驱力也会受挫,从而形成各种的心理能量的阻碍和聚集,进而形成情结。情结也就成了性内驱力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从而使性的驱动力不再仅仅是以性的形式存在。这一观点,使弗洛伊德所一直强调的内驱力有了更为清晰的表现形式。而我将情结也称为心理能量体,或心理能量堰塞湖,我会在今后对这一理论有更多的表述。

在客体关系理论中,内驱力并不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客体关系中有其所推崇的驱动力理论。但这些客体关系中驱动力的表述,在我看来有些牵强,并没有得到我的更多的共鸣,他们显得没有太多的说服力,没有清晰的心理能量释放的途径和方式。

而情结(心理能量体、心理能量堰塞湖)在个体成熟以后,会以各种形式寻求满足和释放。我认为,它的满足和释放,就要借助并结合客体关系理论来解释了。

       在我的客体关系的理论里,一个个体内在的客体关系是有很多对的,但不是每一对内在客体关系都是等量的,必然是有的重要,甚至贯穿一生地影响一个人;有的则是不重要的,甚至可以忽略。个体内部的心理能量堰塞湖是和一个内在客体关系相关联的,是需要在某个特定的客体关系中去体现、满足和释放。简单地说,对于一个美女的热情,是无法施展在兄弟身上的。

在我看来经典精神分析和客体关系没有根本的矛盾,他们需要更为细节化的贯穿和联通。

在我看来,客体关系是源动力(内驱力)释放的必要条件,或释放(满足)的对象或方式,而不是客体关系理论所强调的目的。

在人格结构中,我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组织结构,也就是高级知觉模型(APM)。它是人比较基础的一个结构成分,完成对客观世界的知觉和模型化,并对外在世界进行直觉化的反应。

看起来这不是一个高级的心理功能,但实际上APM对客观世界有非常好的表述和映射,所以对APM的信赖也就是一种智慧的表现,信赖APM的直觉,可以帮助个体做出更符合现实发展可能的决策,但要承受“没有明确推理”的意识层面的焦虑。APM也会在今后的文章中予以表述。

除此之外,我对人格与客体关系的关系,人格的形成过程,人格在各种疾病的表现形式,决策过程,人格结构都有自己观点。

上一篇:分分合合的恋爱

随便看看别的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