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B站博主“周岁时”发布的一条质疑“短期支教成为生意”的视频获百万播放量,引发网友热议,与之相关的“旅游支教团”也进入公众视野。
这名博主详述了自己报名支教的经历,质疑支教项目不仅收费,日程安排还特别像是旅游团,五天的行程里只有一天半讲课,孩子“原本学习进程被耽误不说,还要陪着20多的叔叔阿姨演戏”,“当支教成为商业,志愿者成为游客,儿童便是商品”。
《上观新闻》报道,新冠乙类乙管之后,类似“旅游支教团”的项目生意火爆,已演变为成熟的产业链,报名费从千元到万元不等。一些针对贫困地区的支教项目,不仅规划好每天活动的时间地点,游玩体验时间甚至长于教学时间,密集的行程单和旅行社出团通知格式如出一辙;组织方名为“义工组织”,本质是商业化公司;宣称能够为参与者申请国内外名牌高校“提升背景”,含金量却模糊不清。
报道指出,大学生和中学生是参与此类项目的主要群体,意在以支教项目为将来的留学简历“镀金”,在申请外国大学时拿出“参与社会活动”“积极从事公益”的砝码。事件曝光之后,网友多对这种“旅游支教”项目报以批评之声,指责其“商业化”与“功利性”污染了志愿支教的纯洁性。但其实,观察评论这种商业化的“旅游支教”,还是可以从更多的角度予以辨析。
首先,如果这些“支教旅行团”打着“义工组织”的名号却在大行商业化之实的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就的确存在“货不对板”与“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在职业伦理上有亏的同时,也不无违规经营的嫌疑。而即便将其完全视为商业化经营行为的话,这种商业模式是否符合商业伦理,也要打上一个问号。
不难看出,这种商业模式之所以能够成立,主要原因在于出现了明确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作为“需求端”的支教者,他们的需求是为申请欧美高校时的简历镀金;而就“供给端”而言,边远山区教育资源的匮乏不匮乏另说,但有需求就有供给,商机就来了。“旅游支教团”业者居中牵线收取费用,更像是留学中介的一个分支项目。
花上几千上万的价格买一个支教的资格,购买者买来的不仅有“行善”的心理安慰,还有实实在在“简历镀金”的好处;业者赚取了巨额报名费,等于充当了交易中介,也拿到了不菲的利润;然而,这种特殊的“商品或服务”却是由边远山区的学生提供的,他们可以获得什么样的回报,这就值得追问,也就是B站博主的那句“儿童便是商品”的后果。
且不说山区学生能否从上万报名费中分得一杯羹,如果支教教学质量一般的话,他们就成了纯粹的“工具人”,没有真正得到教学上的帮助,反倒成了相关业者的低成本敛财工具,这显然是不符合比例原则也有违商业伦理的。而在“商业工具人”的激励效应下,甚至不排除会有业者“为了商业模式而刻意制造山区学生”甚至是“利用学生、压榨学生”的可能,由此产生的负外部性,恐怕会更加严重。
其次,其实在这种“旅游支教团”出现之前,纯粹公益性的支教也一直存在“志愿失灵”的窘境:个人或集体自愿的志愿活动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结果受助群体得到的收益小于社会付出的资源,出现“表演式支教”“刷履历”“不能真正帮到孩子”,甚至是“打乱原本教学计划”的负面效应。2015年一篇名为《哥哥姐姐们,请你们不要来支教了》的热文,就曾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这些问题。
回到这种“旅游支教团”的性质与来路。事实上,“旅游支教团”的“直系祖先”并非国内一直都有的“大学生支教项目”,而是从欧美舶来的“志愿者旅游”(voluntourism)概念。
志愿者旅游也称“义工旅行”,本意是让报名者“在旅游时顺带做公益”。报名者组织起来去特定目的地旅游,其间涉及援助或减轻某些社会群体的物质贫困,改善某种环境或是对社会及环境问题进行研究等的旅游活动。“志愿者旅游”承担着“对目的地利他性”“负责任性”“可持续性”和对旅游者“愉悦功能”的职责,一般是由非营利组织与非政府组织来执行。
因此,“义工旅行”也可以定义为:人们基于自我发展、服务他人、保护自然生态和传统文化等目的,有组织地前往异地并无偿为目的地社会、经济、环境提供能产生价值的劳动的短暂经历。如果说“旅游时顺带做公益”演化为“为了刷简历而顺带旅游”,“利他性”变为“利己性”,“可持续性”降为“短期速成”的话,那就不能不说是一种另类的“买椟还珠”,或者是名同实异的“偷换概念”。
因此,评价这种“旅游支教团”,应当关注的是各方尤其是那些被支教的孩子们是否都能从项目中获得好处,改善了境遇。无论是纯粹公益性质的支教活动,还是这种高度商业化的支教项目,都应该秉持这一原则。
即便是商业化的“旅游支教团”,如果业者能将更多的资源放在严格准入标准、优化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上,放在帮扶山区孩子、保证可持续性上的话,那么其带来的帕累托改进不会输给纯公益性的支教团。而如果是如B站博主揭露的那样“支教成为商业,志愿者成为游客,儿童便是商品”的话,恐怕这种“旅游支教团”就会兼有“志愿失灵”与“有违商业伦理”的负外部性,不能不严肃以对。
王兢
责编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