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金饰失踪,竟是11岁女儿偷卖!1.6万元挥霍大半!家长怒了:金店怎能回收?上海也有案例,且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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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黄金、白银价格不断上涨

另一边,家里的贵重金饰、祖传银镯

莫名 “消失”!

最近,各地频频爆出

未成年人变卖家中黄金的新闻

回收金店屡遭质疑,纠纷不断

能追回吗?

一起来看看↓↓↓

一地消保委透露:

多个未成年人偷卖家长金饰,

家长纷纷要求追回!

去年受理相关投诉36起

据浙江绍兴柯桥区消保委透露,近期接到不少此类投诉:张先生未成年的女儿偷卖家中贵重金属,他要求向商家追回金饰。

张先生说,他感觉孩子的消费水平不同往常,出手阔绰,因此产生了怀疑,便和妻子清点家中财物,发现存放黄金饰品的柜子有明显翻动痕迹,“少了1条20克左右的黄金项链、1对1克多的黄金耳环。”

张先生随即询问女儿,得知相关金饰确为其偷拿,自行拆解后于半年内分6次卖给了柯桥区某金店,累计货款达16000余元。

截至家长发现时,这笔钱已被孩子用去大半。“我女儿才11岁,无论从外表还是登记的身份证信息都能看出来是未成年人,金店怎么能完成回收操作?”

无独有偶,上个月,市民赵先生清点家中财物时,发现自家祖传的6个银手镯不翼而飞。一番盘查后得知,竟是13岁的儿子偷拿,并以1131元的价格卖给了柯桥区某首饰店。当家长察觉欲追回时,部分手镯已被商家熔毁,遂也向柯桥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据了解,2025年至今,仅浙江绍兴柯桥区消保委就已受理类似投诉36起。

经调解,认定交易无效

家长、商店均需承担相应责任

收到相关投诉后,浙江绍兴柯桥区消保委迅速介入,厘清事件原委后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

以上两个案例中,两名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出售家庭大宗贵重物品,明显超出其行为能力范畴,监护人拒绝追认,交易应属无效;

金店、首饰店作为专业经营者,在明知交易对象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未核实监护人同意、评估交易适当性,存在明显过错;

家长未能妥善保管财物并履行监护职责,亦是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因而双方均需承担相应责任。

经调解,家长退还回收所得款项,商家在退还部分首饰原物的同时,余下已熔毁饰品换成同克重饰品退回。

而在上海,

一位妈妈碰到了更离谱的事

↓↓↓

因想换点零花钱

女儿将妈妈价值百万的珠宝以60元贱卖

近日,市民王女士至普陀公安分局万里派出所求助称,女儿小李误将家中百万珠宝低价售出,希望民警帮忙寻回。

经询问得知,小李只因想要换点零花钱,就背着母亲将珠宝偷偷拿出家。由于她并不清楚物品的真伪,便在一花鸟市场的玉石回收店铺内,当作赝品以60元的低价出售。

被低价出售的玉石。图片来源:上观新闻

接报后,民警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了花鸟市场负责人,共同寻找涉事门店。不巧的是,当天涉事店主正好有事外出,民警便通过电话与店主陈某取得了联系,告知其相关情况,并将他约至派出所进行协商。

当日下午17时许,陈某带着所有珠宝首饰来到了万里派出所↓↓↓

陈某在明知小李所出售的珠宝玉石系真品且没有相关购买凭证的情况下,还是选择隐瞒实情低价收购,明显存在私心,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民警也对小李和王女士开展了耐心劝导,教育引导母女俩平时要多加沟通,少点责怪多点关爱。

“我一共收了9件珠宝,全部在这里了,我自愿退还。”最终,在民警的释法说理以及劝慰疏导下,陈某将财物悉数退还,小李也将钱全额退回。

未成年人为追求高消费私自出售父母大额物品换取钱款事件并不鲜见,对于此类案件,警方向家长、商家及社会大众作出以下提示:

家长应加强教育

父母既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责任人。父母不仅要关注子女的学业教育,更要注重对子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的教育,避免子女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和高品质生活及沾染不良习惯。同时家长也要帮助提升子女的法律意识,盗窃家中物品已属违法。

商家应诚信、合法经营

商家应核对对方身份信息,尤其是年龄较小可能属于未成年人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否则未成年人父母拒绝追认时容易引发民事纠纷。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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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综合自上观新闻、大象新闻、案件聚焦等,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编辑:已经不是熊孩子的杨丹曦

审核:警惕家中熊孩子的王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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