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入门》读书笔记之七:梦

梦的研究,不仅能了解一般意义下的潜意识心理过程和内容,而且能了解那些被压抑的、被排斥于意识之外的、在自我防御活动时才表现出来的心理过程和内容。由于这些心理过程和内容属于本我,而被排斥于意识之外,存在于病理过程之中,并导致神经症甚至精神病,使得梦的这个特点成为精神分析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理由。

《精神分析入门》读书笔记之七:梦

 意义

梦的研究,不仅能了解一般意义下的潜意识心理过程和内容,而且能了解那些被压抑的、被排斥于意识之外的、在自我防御活动时才表现出来的心理过程和内容。由于这些心理过程和内容属于本我,而被排斥于意识之外,存在于病理过程之中,并导致神经症甚至精神病,使得梦的这个特点成为精神分析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理由。

隐意、显意、梦的工作

睡眠中出现于意识之中的主观体验,醒后睡眠者称之谓梦。这种主观体验,是睡眠时潜意识心理活动的结果。这种潜意识心理活动,从本质上及强度上打扰了睡眠,但睡眠者仍然处于睡眠之中而不醒转。睡眠时的意识体验,不论睡眠者在醒后能否回忆,均称为显梦。它的各种组成成分,称为梦的显意。促使睡眠者醒转的潜意识思想及欲望,成为梦的隐意。使梦的隐意变成显梦的潜意识心理过程,称为梦的工作。

梦的隐意的三个主要范畴

第一个范畴,是夜间感觉的印象。

这些印象不断地侵扰睡眠者的感觉器官,有时其中某些感受印象还形成了梦的部分隐意,加入了梦的起始过程。

应该注意到两个事实:

1.      大多数夜间感觉刺激物并不侵扰睡眠,即使它们加入了梦的形成,也不侵扰睡眠。

2.      睡眠时侵扰的感觉印象,可以直接将睡眠者弄醒而一点儿梦也不做。

第二个范畴,是与梦者当时醒觉生活中的活动密切相关的思想和观念,而这些思想和观念仍然在梦者心中潜意识地活动着。由于它们仍然是活动着的,则可使睡眠者醒来,就像侵扰性的感觉刺激物在睡眠时所起的作用一样;如果睡眠者不是醒来而是做梦,这些思想和观念就会成为梦的隐意的一部分。

这一类的例子多得数不清,包括平时进入自我的所有各种各样的兴趣和记忆,以及伴随它们的任何希望或恐惧、骄傲或羞辱、爱好或厌恶的感情,如回忆前一天晚上的娱乐,担心一件未完成的任务,预测将来的一件高兴事情,或者任何一件睡眠者生活中所关心的所能想到的事情。

第三个范畴,包含一个或几个本我的冲动,这种冲动被自我防御排斥于意识之外,并在醒觉生活中不能得以直接的满足。弗洛伊德将之称为心理结构中“被压抑的”。在用以抵抗本我的自我防御中,最重要的而且影响最为深远的部分自儿童生活的前俄狄浦斯期及俄狄浦斯期即已存在。因而早年产生的本我冲动就称为被压抑的冲动的梦的隐意具有儿童或婴儿的特点。

每一个梦的隐意的主要部分都是被压抑的欲望或冲动,梦的隐意的,至少还有一部分是来自当时醒觉生活中的事情。至于夜间的感受,虽然在某些梦中起了明显的作用,但并不是每一个梦中都需要它的作用。

隐意和显梦之间的关系

这种关系依梦而异,可以非常简单,也可以十分复杂。但其中有一个成分是不变的:隐意是潜意识的,而显意是意识的。两种最简单的关系是,梦的隐意可以变成意识的。

1.      梦的显意是意识的,而梦的隐意是潜意识的

2.      梦的显意是一种视像,梦的隐意如同欲望或冲动

3.      梦的显意是一种幻想,再现了梦的隐意中欲望或冲动的满足。

梦的隐意和梦的显意之间的关系是,显梦是以视像或体验来表现意义的幻想,满足了或正在满足隐意中的欲望。梦的工作包括:形成或选择一个满足欲望的幻想,并以视像的形式将之再现。

哪些因素将本来简单的梦变得复杂?

做梦的过程实质上是在幻想中满足本我冲动的过程,由本我而产生的侵扰性的欲望和冲动,变成了梦的隐意的一部分,并在幻想中得以满足。这样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它的侵扰性和弄醒睡眠者的能力。这是睡眠者不被这种侵扰性的潜意识心理活动弄醒而在梦中继续睡梦的原因。

在儿童早期的梦中,梦的隐意通过梦的工作变成显梦,以幻想的形式来满足构成隐意的冲动或欲望。幻想是以梦者感觉印象的形式来体验的。梦的隐意与梦的显意之间这种明显的关系,在日后生活中的梦里也会发现,这些梦与儿童早期简单的梦非常相似。

在日后生活中,梦的显意更多地是以伪装和变形的形式,来表现满足欲望的幻想,主要体验为视像或视像系列。伪装和变形往往太大,以至于完全认不出显梦欲望满足的样子。就像常见的,显梦通常表现为毫无相关的片段的大杂烩,似乎毫无意义,一点儿也显不出来是欲望的满足。有时,伪装和变形会大到使显梦产生惊恐的体验和不受欢迎的地步,从而感受不到幻想中欲望的满足所产生的那种愉快。

伪装和变形是由梦的工作造成的。

梦的工作

两个主要因素及一个辅助因素。

第一个主要因素,是梦的工作的本质,也就是将梦的隐意中还没有用初级心理过程的语言表达的部分,转化成初级心理过程的语言。将梦的隐意的所有成分通过缩合变成满足欲望的幻想。

第二个主要因素有自我防御作用组成,自我防御深深地影响着转化和幻想形成的过程,如同一个新闻检察官,有权将要不得的内容删掉。

辅助因素,后期修饰。

第一个主要因素

梦的工作包括将梦的隐意中原来应该按次级思维过程表达的部分转化为初级思维过程,其中包括了那些当时生活中的事情及兴趣。这种转化是按照一定方式进行的,使转化的结果以视像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形式的表现,就是梦的显意的主要意象。与其相似的表现形式,可以意识地存在于某些正常觉醒活动中,如字谜、创作动画和画谜。

在梦的工作中,影响这个转化过程的还有因梦成分的性质,而这种隐梦成分已经变成初级语言过程了,从本质上看,是与被压抑的欲望或冲动密切相关的记忆、意象和幻想。换而言之,梦的工作是将当时醒觉生活中的事情,转化为与被压抑的事情密切相关的词语或意象。不过,在满足被压抑冲动的许多幻想中,梦的工作只选择最容易被带入当时觉醒生活的幻想。梦的工作,以最近似的方式,将那些必须的梦的隐意转化为初级语言过程,同时创造或选择一个再现满足被压抑冲动的幻想。这些冲动当然也是梦的隐意的一个组成部分,所有这些都要与视觉再现性有关。梦的工作以最近似的过程进行转化,使得一个单一的意象同时能够再现几个隐梦的成分,其结果则形成高度的“缩合”,即是说绝大部分的显梦是构成梦的隐意的思想、感觉、欲望等高度缩合的形式。

为什么梦会被伪装和变形到自己也无法辨认的地步?因为显梦的最终目的是欲望的满足,或者说,使与梦的隐意有关的心理能量得以充分地释放。为了不使这些内容弄醒睡眠者,一般不可能立即了解到显梦的意思,甚至睡眠者本人也不了解。

第二个主要因素

与夜间的感受不同,包含在梦的隐意中的被压抑的欲望和冲动,直接地被自我防御所反对。这种反对是经年累月永恒不变的,故而被称为“被压抑的”。在醒觉生活中,自我防御始终反对这些压抑的欲望和冲动在意识里出现。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自我防御不让这一部分梦的隐意在意识的显梦里出现了。自我防御反抗这一部分梦的隐意,结果造成显梦往往难以理解,并且完全认不出是一个为满足欲望的幻想的意象。

梦的隐意中,其余的部分是当时醒觉生活中的事情,它与自我防御有关。有些是与自我无冲突的,有些是自我看来愉快的,有些是不愉快、甚至是引起焦虑和罪恶感的。睡眠时自我防御机制力图阻止这些不愉快的事情进入意识。自我在潜意识里反对隐梦成分的程度,依与隐梦成分相联系的焦虑或罪恶感的程度而定,也就是依其不愉快的强度而定。

梦的隐意的潜意识的思想、努力和感受总是会强行进入意识,而表现为显梦。虽然自我抵抗不了这些情况,它却能影响梦的工作,使显梦变得晦涩难懂、无法辨认。

因此显梦之所以无法理解,并不简单地由于它是以无法理解的初级心理过程的语言来表示的缘故,主要是由于自我防御使它变成为那个样子。

弗洛伊德将显梦称为“妥协形成”,意思是它的各种成分可被视为梦的隐意的力量为一方与自我防御的另一方之间的妥协。

妥协形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其中有重要的或典型的几点:

其一是,属于隐意的事情可以表现子显意的各个部分。

另一个是,部分显梦甚或全部显梦表现得模糊不清,这说明防御对隐梦成分发对的力量还是很大。虽然防御的力量不足以整个阻止显梦进入意识,但是这种防御力量还是能够只让其中的一部分进入意识或模模糊糊地表现在意识中。

从属于梦的隐意的各种情感或情绪的变化,也由梦的工作所决定。

焦虑梦,一般表示自我防御作用的失败,表示梦的隐意的成分冲破自我防御而闯入意识,即进入梦的显意。由于它的形式过于直接,非常容易被认识,使得自我无法忍受,故而产生焦虑反应。

惩罚梦,如果来自被压抑的那一部分隐意在显梦中表现得过于直接,不但自我会感到罪恶,超我也要谴责之。在大多数梦中,自我防御会阻止这一部分隐意的出现。在所谓惩罚梦中,显梦表现的不是伪装的被压抑欲望的幻想,而是伪装的惩罚欲望的幻想。这时一种自我、本我、及超我之间非常特殊的“妥协”。

“被压抑的”本我冲动及与其直接相联的幻想、记忆等,均被自我防御永久的阻碍而无法直接接近意识。既然如此,这些被压抑的又是如何在梦中进入意识的呢?

睡眠时,身体活动受限,自我防御强度明显减弱。而被压抑的冲动的内驱力,也就是被压抑冲动侵入意识的强度并不减弱。这样,睡眠时在防御减弱的情况下,被压抑的冲动就比醒觉时更有机会进入意识。

后期修饰。

自我力图使梦的显意变得符合逻辑、紧凑一致,变得“合乎情理”,就像自我使任何印象在其领域都“讲得通”一样。

显梦的特点

显梦主要由视觉印象所组成,仅次于视觉体验的是听觉。别的感觉也可以作为显梦的一部分。成人之后,常有思想或片段的思想出现于显梦之中。

当我们睡着后,是完全相信显梦的感受印象的,这些感觉印象,就像我们醒时的感知觉那样逼真。显梦的这些成分可以比作严重精神疾病时所出现的幻觉。

心理释放的正常过程是从心理结构的知觉末梢到运动末梢,在运动末梢,心理能力表现为行动而释放出来,这是一个反射弧,即神经冲动的过程。睡眠时由于运动通路的释放受阻,梦的心理能力则必须采取逆行的方式通过心理结构,其结果是,在心理能力释放的过程中,心理结构的感觉末梢被激活,在意识中产生了感觉意象、如同知觉系统被外界刺激物激活一样。这是显梦中表现的感觉意象为什么对梦者如此之逼真的早期解释。

按照结构假说,对于显梦本质上是幻觉的解释。睡眠时,许多自我功能或多或少地停止活动了。一般认为,自我有一种检验现实的功能,能够分辨刺激物是由内而生的,亦或是自外而来的。睡眠时自我功能退化到早年生活的水平,如以初级心理过程的形式思考而不是以次级心理过程的形式思考,而这种思考大多数不是以语言的形式表现,而是以视觉意象为主的感觉意象的形式表现。自我检验功能的丧失,也可能是睡眠时自我明显退行的结果。总而言之,睡眠时的思考多不用语言的形式,而大多数以视觉意象的形式思考,同时自我又不能区分这些意象是来自内部还是外部的刺激物。

在实践时,为了研究某个人的梦,必须通过显梦而去确定其隐意。了解到隐意后,我们才能说是完成了梦的解析或是发现了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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